时间:2023-12-07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12月1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工作,发布4起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郑颖辉作主旨发布,黑龙江高院环境审判庭负责同志,绥阳人民法院、东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回答记者提问。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新浪网和黑龙江高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
发布会现场
作为中国首批成立的五个国家公园之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地跨黑龙江、吉林两省,黑龙江片区属绥阳人民法院和东宁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名单,重点保护以东北虎、东北豹为旗舰物种的生态系统。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二级高级法官郑颖辉作主旨发布
近年来,黑龙江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组成跨部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建立咨询专家库和专业陪审员库,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能力;积极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签订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围绕理念统一、理论研究、实务交流等方面构建起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新机制;充分发挥8个林场“法官工作室”的调解作用,抓实生态环境前端治理,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担当。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马晓瑞
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东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回答记者提问
绥阳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峄东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以来,绥阳人民法院、东宁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破坏园区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2件,通过当庭宣判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彰显刑事司法的震慑功能和司法裁判的价值评价功能;坚持能动司法,审结涉园区建设项目民事、行政案件123件,共发出司法建议5份,推动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坚持修复为要,绥阳人民法院2018年设立两个生态修复基地,共新植树木34,108株,新增植树面积310.1亩,植被平均存活率86.2%。东宁市法院依法惩处盗伐林木犯罪,补植树苗4万余株,依法惩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放生鱼苗27公斤。
省法院宣传信息处二级调研员张薇主持发布会
此外,黑龙江法院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春季植树月、“7·29全球老虎日”“8·15全国生态日”等深入林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公开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区域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发挥热点案件的教育示范意义。
答记者问
新华社提问
请介绍一下省法院与省检察院、公安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协同保护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有关情况?
省法院环资庭庭长 马晓瑞答
为提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与协同性,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共建共享、协同联动,优化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今年11月24日,由省法院牵头,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合签订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着力从六个方面开展协同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加强涉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交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资源与生态环境执法、司法领域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是建立要案会商机制。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就案件重点、难点问题,召集各单位业务骨干,集中研讨,共商对策,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机制。各单位定期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邀请高等院校、学术科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交流研讨,从理论与实务双向视角,开展对话与交流,推进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互促进,形成交流研讨常态化、多元化新格局。
四是建立生态修复协作机制。针对自然环境要素相互依存关系,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最大限度探索自然修复方式,因地制宜联动实施生态修复措施,提升环境资源、生态修复效果的系统性、整体性、功能性和均衡性,筑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生态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单位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球老虎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扩大案件社会影响,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六是建立队伍共建机制。通过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联合调研、学术交流、业务研讨等方式,交流实务经验,分享创新理念举措,协力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法治日报提问
请问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绥阳法院法官工作室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峄东答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设立以来,绥阳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创建了“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虎豹美好家园”品牌,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我院辖区内的三个局建立了9个法官工作室,作为我院环资审判、诉源治理、诉讼服务、普法宣传、虎豹家园保护的前沿阵地。
法官工作室所做工作主要是: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通过法官定期到法官工作室坐班,践行“枫桥经验”,解答百姓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落实诉源治理要求,集中调解发生的纠纷,并指导当地调解员提升调解解决纠纷的能力,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在法官非坐班时间,百姓也可以通过工作室诉源治理公示牌预留的电话联系法官答疑解惑。截止目前,共解决纠纷29件,开展巡回审判12次,结案15件,答疑解惑累计100余次。
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特殊时间节点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在每年“6.5世界环境日”“7.29全球老虎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工作室都会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案例讲座、发放典型案件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提升当地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两年来共制作环境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片10期,发放宣传单及手册2000余份。
三是在法官工作室所在地开庭审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让百姓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通过发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让百姓更加直观的感受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司法的严肃性,使虎豹栖息地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不断加大打击和宣传预防力度,辖区内该类案件逐年大幅递减,生态环境显著优化,生物多样性更加富集。
下一步,我院将不断拓展法官工作室工作路径,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将“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虎豹美好家园”品牌打造成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弘扬于一体的规范化司法服务平台,以实际行动回应林区群众对宜居生态的需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省台新闻联播提问
请问东宁法院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东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答
近年来,东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添翼赋能。
一是搭建环资审判平台,践行生态修复理念。打造“生态东宁·法护虎豹”环资审判品牌,将涉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刑事、民事案件归口至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理,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2019年至今,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32件,补植树苗4万余株,放生鱼苗27公斤。
二是建立“林长+法官”机制,提升生态保护质效。在辖区108个村屯社区,建立起标准化调解工作站,构建“一场一调解工作站、一场一法官”全覆盖生态司法网格;与东宁市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打造“生态东宁·法护虎豹”环境资源保护协调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一体推进诉源治理与生态保护走深走实。
三是参与基层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观摩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震慑和预防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摄影摄像:康佳滨、杨德龙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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