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7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吕忠梅会长率研究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赴江苏省调研
2024年8月22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兼《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吕忠梅率课题组赴江苏省调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和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等单位的代表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会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项目总牵头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主持。
吕忠梅会长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的进展与此次调研目的。吕忠梅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部署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政治任务与立法任务,各方面都高度关注,期待法典的出台。此次调研旨在围绕重点问题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法治实践情况、听取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意见建议,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提供学理支持。吕忠梅指出,2017年以来研究会组织全国环境法学者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开展了充分的前期研究,组织起草的专家建议稿为专班起草法典草案提供了重要基础。目前研究会专家建议稿正在从3.5版向4.0版进阶,期待通过本次调研来充分提炼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上,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的代表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践做了汇报。各位代表汇报的主题包括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刑事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案件集中管辖、环境司法“三审合一”、环境公益诉讼等诉讼程序机制,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农业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制度,并提出了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如何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最后,吕忠梅会长对参加调研的各单位代表表示感谢,此次调研圆满实现了预期目标,全面了解了江苏省的生态环境法治实践经验以及亟待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回应的实践难题,对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江苏省能够继续提供更多鲜活的实践案例和解决问题的思考。
座谈会前,吕忠梅率课题组成员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9+1’机制运行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五周年座谈会”,考察了南京市两级法院参与共建的珍稀植物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实地调研了紫金山南霹雳沟水系清淤蓄水、引水调水、筑坝理水生态修复工程情况,参观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玄武区人民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改革举措与实施成效展。并主持了研究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的工作会议。
王社坤(西北大学)、徐以祥(西南政法大学)、巩固(北京大学)、张忠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长兴(武汉大学)、王秀卫(海南大学)、汪再祥(海南大学)、吴卫星(南京大学)、吴勇(湘潭大学)、严厚福(北京师范大学)、胡帮达(华中科技大学)、章楚加(南京师范大学)、吴凯杰(北京大学)等课题组成员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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