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8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以生态环境法典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
吕忠梅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关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两山理念”提出20周年和《巴黎协定》达成10周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并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了系统部署,标志着工作重心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不新”。不仅在延续“十四五”规划基调的基础上,强调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展现出更明确的战略聚焦和更紧迫的行动导向;而且更加注重将生态环境保护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核心竞争力,在绿色转型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引领未来的关键所在。正在编纂中的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应准确把握“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深刻内涵,成为承载“美丽中国”国家目标的载体、驱动“全面绿色转型”的法治引擎。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工作者,我们应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于这一伟大的立法过程,为编纂一部立足中国国情、弘扬中华文化、面向世界未来、引领全球治理的生态环境法典贡献智慧和力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我们应该看到,“美丽中国”不仅是生态环境优美的诗意描绘,更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文明新形态。“全面绿色转型”则意味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在这个意义上,生态环境法典不能仅仅是现行立法的简单升级版,而必须通过对现行立法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将绿色基因植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骨髓,促进和保障文明变革。
1、以法典化立法方式明确“美丽中国”国家目标
生态环境法典应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立法原则,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冲突时提供明确的的价值判断,为“美丽中国”划定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生态环境法典应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确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法律规则,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空间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供法理基础。生态环境法典应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福祉观,将“保障公众健康”和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作为立法目的,通过完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制度,确保生态福祉的公平分配,让“美丽中国”的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以法典化立法方式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全面绿色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生态环境法典必须设计出一套能够撬动整个系统转向绿色轨道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制度群,不仅约束生态环境领域本身,更将为未来经济、产业、国土空间规划等各领域的立法和决策提供根本遵循,确保“绿色”成为发展的普遍形态。生态环境法典必须打破要素分割、部门壁垒,建立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路径,为“降碳”与“减污”的协同提供法律路径;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法治通道,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扩绿”与“增长”的协同划定法治边界与激励空间。
3、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夯实“提升治理效能”的法律基础
国家治理效能源于制度的权威和执行力。生态环境法典应以其固有的权威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固化改革成果,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成果上升为法律,赋予其更强的规范性和持久力。法典应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各级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的环境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清晰界定,设立协同治理的法律程序和机制,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与协同治理;通过清晰、稳定、严格的规则,激发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使其从转型的被动承受者,变为积极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完善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执法的法律程序,同时通过规定倡导性条款,引导绿色消费、鼓励低碳出行、反对铺张浪费,将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公民的日常行为准则,使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新风尚。
生态环境法典肩负着将二十届四中全会绘就的建设“美丽中国”宏伟蓝图,明确的“全面绿色转型”实践路径转化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律规范的历史使命,不仅是现有规则总结意义上的法律技术集大成,更是国家意志、执政理念和人民期盼的法治结晶。它必须以最权威的法律形式,宣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哲学:即经济社会发展增长必须在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范围之内实现,人民福祉和子孙万代的幸福必须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紧密相连。通过编纂一部体现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引领全球治理的生态环境法典,才能够将全会精神真正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可持续的法治实践,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最坚实的法治根基,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独特的“中国方案”。非常期待并致力于这部全球生态环境法治史上具有程碑意义的法典早日面世,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最坚实的法治基石。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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