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7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作者:吕忠梅
一、环境资源法学会的今天来之不易
谨以致谢略表感恩之情
在环境资源法学今天能够成为“显学”,离不开老一代环境资源法学者的艰辛努力和不懈追求。就像蔡老师刚才所讲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创立之初,学者们定下了一些“小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几代环境资源法人殚精竭虑、执着追求,实现了环境法从传统部门法的独立、将环境资源法学建成为法学二级学科并能够独立招收研究生,建立了国家级环境法学研究基地,为中国环境立法和司法做出了巨大贡献。伴随着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汇聚环境资源法学各路精英的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也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今天产生的已经是第五届理事会。
此时此刻,我们衷心感谢带领研究会成员积极投身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践建设事业、创新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硕果累累的第四届理事会蔡守秋会长和各位领导班子成员!
衷心感谢始终坚守在法学研究的最前端,辛勤耕耘、潜心研究,为推动环境法治发展大声疾呼、积极奔走,为环境法学理论研究与环境法治建设作出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的老一辈环境法学者,研究会的各位学术委员。
衷心感谢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工作的各个单位和各位代表。没有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没有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部门和各高校、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没有各位会员、各位同仁的积极参与,不会有今天这个圆满的结果。
我们深知: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天长地久。“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下年再有新生者,十丈龙孙绕凤池。”新一届理事会一定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弘扬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的优良传统,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开拓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适逢伟大的时代
研究会当大展宏图
根据《章程》,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作为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生态文明战略指导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环境资源法学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研究会的工作应该遵循《章程》的宗旨展开。
1、把握时代脉搏,承担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升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将其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为体系和目标体系,并特别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批示近百次,提出的许多生态法治新理念、新思想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尤其是“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协同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科学政绩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执政为民观,对于环境资源法学建设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融入“五位一体”的布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战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共治大格局;三是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带来的生态环境红利。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不仅在中国取得了重大成功,而且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的政治影响,成为中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生态文明的理论与实践在国际社会得到认同与支持。
作为生态法治建设主体也是最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法学,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为环境资源法学建设提供了最丰富的研究资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法律制度供给需求对环境资源法学提出了挑战。环境资源法学会当带领广大环境法人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承担贡献思想与智慧的社会责任。正如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的:“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
2、遵循学术规律,回应现实需求
环境资源法作为新兴的法学领域,学科建设的任务重要而紧迫。研究会汇聚了环境资源法理论研究者、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务工作者,是促进学科建设的良好平台。
我们知道,学科建设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研究队伍、研究平台、研究方向。高素质的队伍意味着学科能够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知识生产的良好供应最重要的是形成知识共同体,来自不同方面的人才能相互支撑、形成学术共同体是学科成熟的最重要基础。学科平台意味着话语体系的形成,在学术研究中,平台并非仅仅是物质性的,成熟的话语体系才能实现学科内部成员的充分沟通与交流,达成学术共识、表达学术主张、形成学术流派,这是学科成熟的最显著标志。研究方向意味着研究方法基本定型,不同的研究对象需要有不同的研究方法,但每个学科都应该有自己基本的或者主要的研究方法并形成相应的研究范式,这是类型化思维所必需。由此来看环境资源法学科,我们的知识共同体尚未形成;平台建设能力不足,环境资源法的话语体系远未成形;研究范式没有定型,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方法相互间的关系等问题也都没有很好解决。
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有问题,更不知道怎么去解决问题。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应有问题意识,并以问题为导向,面向实际,鼓励创新,在队伍发展、平台建设、方向凝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明确学会定位,履行学术职责
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作为一个研究团体,活动是生命,学风是灵魂,人才是体魄。应该成为中国环境资源法领域最强的学术交流平台、最佳的研究方向引领阵地、最大的成果汇聚场所、最好的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充分发表学术观点、展开学术争鸣、汇聚学术共识、转化学术成果的桥梁和纽带。
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作为环境资源法人的大家庭,还应该有一些重要的“家务事”。我们要交朋友,走亲戚,嫁女儿,娶媳妇,首先要把自己的“家”建好、装修好;还要把家庭成员培养好,形成良好的“家风”;更要热情好客,让亲戚朋友宾至如归。
环境资源法学科作为法学领域的后来者,既要有革命的勇气,更要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胸怀,向法学大家族的兄弟姐妹们学习,向“地球村”的各家族成员学习。同时,环境资源法研究会还要加强与各地方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以及相关学会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互动、合作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建设成为促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想库、智慧库、人才库。
三、不忘初心
建设高水平的环境资源法研究会
共同的学术追求把我们链接在了一起,衷心感谢大家对新一届理事会和我的信任和支持。我也想借此机会,谈几点希望,并与大家共勉。
一是把研究会职务作为责任,做好学术公益人。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是一个学术公益团体,没有行政权力和资源,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职务都意味着责任,环境法专家学者的影响力和地位不是靠担任学会职务得来的。我相信,一个人所获得的尊重与他承担责任的能力与行动直接相关,生命只有与时代的崇高责任联系在一起才会永垂不朽。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恪守学术公益人定位,切实担负起研究会建设与发展的重任。
二是把学会发展作为工作,做好学科建设者。到目前为止,环境法研究会没有专职人员,都是“业余革命家”。大家的本职工作都很忙,但请不要忘记,既然担任了研究会的职务,研究会的建设与发展也是一份工作,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我相信,能够协调好不同的工作本身就是一种能力,能够让不同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是高手。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弹钢琴”的高手,既为学科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也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不断进步。
三是把学术活动作为动力,做好学问贡献者。研究会以学术活动吸引人、培养人,以学术会友、以学术聚才、以学术立命,每个人都应该将能够为环境资源法学科发展、学术进步做贡献为荣。我相信,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思考别人没有思考过的问题、提出别人提不出的方案是学术活动的本质,能够建立思想体系的人才是真正的学问大家。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坚守学术理想、秉承学术追求、仰望学术星空、勇攀学术高峰,成就环境资源法研究的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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