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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6日,由《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共同主办的“迈向新征程的中国法治、法学和法理”研讨会召开。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共30余人在本次研讨会上作了学术演讲。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受邀参会并围绕环境法典编纂在新时代法典化研究中的重要性和推进路径作主题发言。
吕忠梅提出,环境法典编纂的条件已经成熟。环境法典不同于民法典和行政法典,应该以可持续发展核心价值为主线,集公法+私法、管理法+裁判法、实体+监管程序+诉讼程序于一体,是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调整复杂法律关系的法典。环境法典编纂建议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生态环境法典+单行法”形式以适应现代法典的适度开放性需要。生态环境法典采取“总则-分编”结构,分编主要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展开污染控制、自然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编,最后以生态环境责任编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形成“总则、污染控制编、自然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生态环境责任编”的完整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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