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石什拉博科夫
编者按
2017年10月21日-22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北京成功主办“各国环境法典编译出版国家研讨会”。来自六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分别做了精彩发言。本公号将陆续推送分享。
本期推送阿列克谢·谢尔盖耶维奇·石什拉博科夫(ShirobokovAlexeySergeevich)教授的主旨演讲。
主旨报告内容
我叫AlexeyShirobokov,我想向大家介绍俄罗斯在环境立法法典化过程中的一些经验。首先我希望能够非常真诚地欢迎大家;感谢主办方邀请我,令我有机会在这样高朋满座的会议上发言。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谈论所有有关于环境立法法典化的问题,因此我将给大家讲述其中一些理论方面的问题。
我将从该问题的历史讲起。俄罗斯的环境法科学,以及发展环境法典的理念并不是全新的。它与1957年和1963年联盟环境保护法的发展相联系。大家可以在屏幕上看到这一理念在俄罗斯发展的主要阶段。环境法典草案的主要工作于2005年启动。它也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环境保护的持续关注有关。彼时,环境法典发展的大致观念和技术任务,以及到了2008年俄罗斯环境法典的总则和分则部分已然准备好。环境法典草案的进一步工作却因为经济的危机氛围、新权利架构的使命、公众对环境立法变化的准备等原因而搁置。这一结果在预料之中:法典草案发展时期,并没有环境法典发展特殊的必要条件。
让我们仔细地看一下这些条件。发展法典之理念所需的一个客观条件是,对规范自然资源及自然资源利用保护关系的立法部门进行区分和整合。下一条件,建立对环境立法法典化需求的印象是很重要的。特殊领域的立法提升任务意味着没有为环境法典发展预留空间,而这一问题随着修正案的引入和新法令的立法吸收效果而得以解决。再次,在以行政官员、高级官员、官员间的协作、立法上的巩固等形式的环境立法系统化过程中官员经验的体现。如果未经其他系统化形式的前期工作而立即转向审议通过,弄清立法法典化中的重要决策以明白法典的本质、可能性和主体内容等将是绝对困难的。下一个条件是,议会对预期的环境法典总则部分基础性条款进行理论研究的需要。总则部分决定了这一法案的目标、任务、原则和基本概念。再有,关于规范化主题下环境立法综合理念之官方实例体现。例如,在一套环境法典中,环境法典的发展在环境规范规制需求的背景下可能不会取得发展该环境立法所追求的效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新法案的要求不会在实践中得以执行。当这样的情况产生时,另一重要的条件就是国家的政治意愿,或者国家通过采纳吸收相似的法典、保证稳定的财政、惩罚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活动效果等发展环境立法。
大家可以在屏幕上看到发展环境法典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环境法典是部门间法典而不是部分分类法典。第二,法典在一个特定传统标准成为可得的特定时期才可能产生。特别地,包括环境立法的稳定性、系统内部的一致性、环境立法系统与环境法系统之相符合、联邦环境法系统与地区环境立法系统之相符合,执行环境立法的实际体现和总结,以及最后,环境立法法典化的科学确证。所以,在发展环境法典时,定义一个环境关系法律规范之中细节的水平是重要的。同时,环境法典应该是一部直接有效的、空白规则数目最少的法案,记住并考虑这一点也是至关重要的。
下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为编纂环境法典和环境立法选择监管法令。首先,当选择环境法科学中联邦法令时,我们建议选择以下能使在特殊立法部门创设联邦法令附件成为可能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根据相关监管法令的法律规范主题的基础作选择。同时我们也使用第二个标准如法律内容分析。法令不仅应从联邦中选择也应从地区中选择。为了规制与领域的、社会的、经济的、自然的、气候的和其他普遍的特色相联系的关系,地区立法应该得到分析。修补联邦立法缺口的地区法案对发展环境法典有益。国际条约通过确认一般原则和规则内含了环境立法进一步发展的项目。国内法中或者直接体现条约条款,或者制定执行国际法中此类法令的引用。尽管行动中的司法实例并非法律渊源,法律执行问题亦是法令归纳中的一部分。研究这些归纳帮助我们揭示立法中的漏洞和其他缺陷,也将对环境立法发展作出贡献。
当发展俄罗斯环境法典时,正是2006年以下编号的法令中的大致观念应该参与到环境立法法典化中。那是些很棒的法案。正如先前提到的,任何立法法令的常项是最重要的问题,这决定了长期效果的实质。屏幕左边展示了环境法典观念的主要先进理念,在右边是这些观念的缺点。当然,在发展环境法典观念时,这些缺点应该被排除。
现在我想强调环境保护关系规范的新方法。我们于2008年发展环境法典草案,包括总则和分则部分。它涉及以下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专业知识、大气层空气保护、工业和家庭废弃物、特殊保护自然区域,法令在这些领域被推荐适用。屏幕上展示了2008年环境法典草案的结构。符合环境法典第二条规范的对象包括了:第一,环境保护领域的关系;第二,人类环境安全保险;第三,环境有效利用和自然资源生产。在草案中,向不良环境输入收费的环境审计制度出现,管治程度水平的规范被转化为法典当中的权力。环境法典丰富了现行这些法律制度,如环境审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专业知识、当地环境监测、环境危害准备、提供重要环境信息的程序。环境法典分则部分发展那些当有着特别环境和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型的日常使用和区域保护被执行时的特定自然、资源的保护。特别是主要的资源如土地、森林、水和其他法案仍保持有效。不幸的是,根据该报告我们无法将上述制度新条款的实质特殊化,如同环境法典的其他一些新条款,但我依然向你们分享支持的观点,以及它对激励机制的使用。
在结论部分,我想简要介绍发展俄罗斯环境法典的努力的重要性。尽管环境法典草案的进一步讨论和被采纳没有实现,这部法典仍非常重要。第一,预期的环境法典的观念框架得以确定。第二,当前时间环境立法目录被制成。第三,规范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领域的部门整合在实践中检验。第四,获得了排除无效法律规则和法律机制的好的经验及修补环境立法中间隙、矛盾、冲突的经验。
谢谢您们的关注。
〔作者简介〕阿列克谢·谢尔盖耶维奇·石什拉博科夫(Shirobokov Alexey Sergeevich)教授
法学博士,俄罗斯国立司法大学土地法与环境法教研室副教授。1982年5月7日生于乌德穆特尔自治共和国的雅克舒尔–博佳地区。1999年入读乌德穆特尔国立大学法律、社会管理与安全学院,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得学位。2004年至2007年,参与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学院生态与土地法教研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训项目;2008年通过题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定量配给法律规制》的博士论文答辩。自2009年9月1日起,在俄罗斯国立司法大学工作。教授以下讲座课程:土地法、环境法。他教授以下专业课程:环境保护领域的定量配给法律规制、环境监察与监测的法律基础、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制。主要研究课题是: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制;包括最佳可行技术在内的环境保护领域的定量配给;环境监察与监测的法律基础。曾出版20余部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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