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6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2022年3月27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课题组成功举办了“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绿色低碳发展编’编纂整体推进会”。此次会议由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课题组(绿色低碳发展编课题小组)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承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作会议总结发言。考虑到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此次会议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课题组部分成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侨大学、内蒙古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特邀环境法学者以及硕博研究生们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重点讨论了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编纂思路、框架结构和进度安排等问题,与会专家结合研究专长作了分章主题发言与讨论,就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一系列编纂关键问题达成意见共识。为了让公众能够完整地了解与会学者们的观点与思想,会务组根据会议录音整理了会议概要,经发言人核实确认、授权公开发布。
(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会议致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
会议开幕式于3月27日上午举行,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主持,张忠民教授对线上、线下的参编成员表示感谢,概括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编纂情况和进度,并欢迎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发表致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在“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绿色低碳发展编’编纂整体推进会”开幕式上发表致辞。汪教授首先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展情况,并指出环境法典编纂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其中“绿色低碳发展编”对应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其次,汪教授强调“绿色低碳发展编”编纂需要吸收中央政策文件精神,注意协调与其他分编的关系、统一思路。最后,汪教授进一步指出本编需要重点关注和回应的几项具体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研究‘绿色低碳发展编’编纂整体推进会”分为上、下两个研讨阶段,分别由本编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冀鹏飞、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牟桐主持,具体包含七个讨论单元,由“绿色低碳发展编”各章主要参编成员和特邀专家学者分别进行主题发言。本次会议还设有与谈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巩固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教授、北京法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吴凯杰作为与谈专家参与研讨并给出重要意见与建议。
第一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一般规定”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一般规定”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侯志强,就该章的整体推进情况以“两不变”和“三变”进行汇报:该章“两不变”即编纂逻辑主线和主题不变;该章又有“三变”,一是作了整体修改完善,二是根据最新会议精神,进行新增条款的接入,三是对该条款进行资料补充。
该章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小平副教授,就本章编纂情况进行主题发言,表示本章应注意三点:一是对于一般条款的“务虚条款”进行权威出处的查找,做到科学表述;二是对于“务实条款”进行查找落实,以增强适用性;三是对于相近条款找出区别与联系,以做好制度定位。
该章参编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海峰老师,通过书面形式就该章法条内容完善和形式优化逐条给出修改意见,并详细论述修改依据和理由。
该章参编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就本章的编纂思路和遵循原则作了主题发言,指出本章确立了全编的一般性规则,是全编最通用、最抽象的部分,遵循了规范结构上从抽象原则到具体制度的思路。此外,张忠民教授就本章的定义条款等编纂难点进行了重点介绍,对本章与其他各编的衔接重点作了详细列举与说明。
第二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清洁生产”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清洁生产”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琪,汇报了“清洁生产”章的基本编纂情况:该章在充分吸收了海南法典会议精神以及相关专家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整体性的修改与完善。
该章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概要汇报了本章的立法思路、本章与法典其他编的衔接内容等。
该章参编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吴凯老师,首先对条文修改进行概括说明,针对本章的条文具体调整状况进行逐条分析,其次吴凯老师提出了条文表述冲突的疑问,最后结合实践中企业的运营诉求,对本章法条的现实可操作性进行了论证。张忠民教授则进一步就本章的条文取舍标准、本章与《清洁生产促进法》之间的关系定位、本章条文采取鼓励倡导模式还是责任义务模式等编纂难点进行分析。
汪劲教授、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陈兴华副教授分别从法条的编、纂区别与法条取舍、确定的标准、法条名称确定方法等角度参与了本章节的讨论。
第三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绿色流通”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绿色流通”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雨婷,对“绿色流通”章的编纂情况进行汇报:该章内容连接生产和消费,“流通”涵义除了物流环节之外,还包括生产要素的全方位的流通和循环。此外,她说明该章力求通过政策法律化、法律绿色化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和执行。
该章负责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曹宇副教授、参编专家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胡帮达副教授分别就本章的编纂进展与重难点进行主题发言。曹宇副教授认为“绿色流通”的条文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分别从时间轴和具体内容两个层面对条文编纂状况进行说明。在时间轴层面是条文增设,增加强制性条款;在具体内容层面是条文完善,补充了条文来源等内容。曹老师进一步指出现阶段“绿色流通”条文编纂面临的难点和要点。胡帮达副教授首先认可了原有条文的合理性;其次重点对本章新增加的条文内容进行介绍,阐述了新增条旨用语理由;最后对于流通体系范围界定、政策用语法律转换、专业术语法律定义明确、条文衔接等事项提出自己的疑问。
汪劲教授、张忠民教授、巩固教授针对本章的问题分别从政策表述法律转化、专有名词界定、条文衔接等内容进行了与谈。
第四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绿色低碳消费”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绿色低碳消费”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生珍,就“绿色低碳消费”的进展进行汇报:该章以“绿色消费前端—绿色消费中端——绿色消费后端”为编纂思路,结合海南会议精神和最新中央政策文件对条文进行调整,此外,她进一步介绍了该章的编纂体例。
该章负责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陈兴华副教授,针对本章进行主题发言,首先,从原有条款体系性整合及最新政策文件内容加入两方面对该章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其次,对“绿色低碳消费”的编纂思路、内容框架进行介绍,表明该章的立法导向为政府培育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化,编纂方法为将绿色消费相关政策文件法律化;最后,提出了本章节现阶段存在的框架结构调整是否恰当等疑问。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樊威副教授对发言进行补充,其认为针对框架结构逻辑不清晰问题,可将条文划分为权利性规定和责任义务性规定进行解决,对于内容方面其他问题则建议继续深化条文,借鉴国外最新研究成果。
第五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保障与监管”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保障与监管”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文贺汇报了“保障与监管”章的基本编纂情况:该章采取保障与监管二分的立法思路,通过不同工具手段对本编其他章节规范的行为对应性规定。该章结合海南会议精神和中央最新文件,对于部分条文进行增减,此外,他对现有条文数量等状况进行了概要介绍。
该章负责人同济大学法学院苏苗罕副教授、参编专家四川大学法学院赵悦副教授分别针对本单元进行主题发言。苏苗罕副教授首先表明了“保障与监管”章节条文参考的法律依据;其次认为保障、监管分别侧重于发展和治理,并从内容和结构两方面对该章进行分析,内容上指出新增设的条文主要侧重于绿色能源、气候变化和低碳,结构上则要进一步调整;最后其对“保障与监管”现阶段部分条文衔接、简化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赵悦副教授进行发言补充,她从“保障与监管”章节体例、章节内容、章节措辞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对该章节的看法,针对本章节所涉及的与气候变化内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在政策法律化范围、法律化程度方面提出疑问,建议优先明确本章的价值定位。
第六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气候变化应对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章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气候变化应对与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章研究助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袁明,对“绿色低碳发展编”第六章条文编纂情况进行汇报:该章以落实“双碳”目标,深入推动气候变化应对国家战略为规范目的,重点围绕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的核心关切与实践路径,聚焦减污降碳与协同增效、气候变化应对的针对性机制以及国家合作的制度逻辑展开法条编纂。
该章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文轩教授、参编专家朱炳成副教授针对本单元进行主题发言。于文轩教授认为,气候变化应对和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两部分内容纷繁复杂,在编纂时应当贯彻适度法典化的要求,注重条文安排与相关立法进程的协调。他认为,在此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四个标准:以环境法典的目的和目标为指引;与低碳路径具有相关性;具有成熟的法律基础;侧重能源资源的低碳利用。此外,于文轩教授还对气候变化部分的条文做了详细介绍和深度分析。
朱炳成副教授进行补充发言,一方面指出第六章第二节是在明确绿色低碳发展国际合作的主体基础上在不同领域创设的具体条款,但本章条文现有法律依据不足,多为国家政策,如何把控相关政策文件,哪些政策需要法律化,以及法律化的边界需要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朱炳成副教授对国际合作的条文进行了详细地介绍与分析。
第七单元绿色低碳发展编“行政法律责任”章
编纂进展与问题研讨
“行政法律责任”章负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张忠民教授,针对本单元内容进行主题发言,首先,张教授对“行政法律责任”章节的立法思路进行介绍,从该章节的条文内容和条文体量两方面对该章节立法思路进行了释明;其次,指出该章节与“一般规定”定位相似,并进一步介绍该章与本编其他章节对应状况;最后,张忠民教授提出该章在与其他编、章节条文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助理教授吴凯杰以及同济大学法学院苏苗罕副教授参与与谈并发言,吴凯杰老师详细论述了本编与产业法的关系、本编的概念与结构、与各编衔接情况三个方面的问题;汪劲教授、苏苗罕副教授及其他参会人员分别针对“行政法律责任”和以上单元所涉问题进行热烈地讨论。
经过对七个单元的研讨,张忠民教授针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在章节衔接、概念界定、结构调整三个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建议本编各参编人员吸收本次会议精神并进行落实,此外,对下阶段会议作出安排,并宣布本次会议举办圆满成功。
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部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来源于网络。
原作者如不愿意在网站刊登其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本站将予以删除。在此,特向原作者和机构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