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作者简介:王明远,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
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谋划了未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政方针,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习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对环境法治建设做出以下几点期许和强调。
一是强调环境保护要树立体系性思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治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二是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环境法的有序发展离不开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未来我们应当在宪法的统筹下科学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执法与司法活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是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尤其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环保领域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把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
二十大报告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推动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和思想智慧,为环境法治的新征程提供了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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