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宜宾考察时有关“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长江上游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长江上游省区市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学术交流,聚焦长江上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法律问题,“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成都市金堂县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研究会承办,金堂县法学会、金堂县人民法院、成都市法官协会协办。会议设线下主会场和线上分会场,线下共90余人参会,3000余人通过直播方式观看。
论坛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明主持。金堂县委副书记、淮州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勇,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先琼,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鲁篱分别致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等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行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参加现场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代表,西藏、陕西、青海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云南昆明中院环资庭负责人,四川省各市(州)中、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代表参加线上会议。
会议分为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明主持领导致辞环节,叶明指出本次论坛旨在共商长江上游司法保护之计,共研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及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共聚长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本次论坛既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切实推进《长江保护法》正确有效实施的务实之举,对于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长江上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撑。
金堂县委副书记、淮州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勇指出,金堂县将充分用好本次论坛和年会形成的系列成果,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切实守好沱江“第一道岗”,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指出,本次论坛集中了长江上游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精英和专家,深化共同探讨,为探索在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上游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体系提供理论支持、法治支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红平指出,本次论坛和年会是四川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盛会,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一次盛会,是切实推进《长江保护法》正确有效实施的务实之举。围绕“长江上游司法保护”主题,他提出:一是深刻认识四川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切实担负起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二是牢牢把握长江上游生态保护重点,持续探索流域法治保障新路径。三是建立健全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流域司法保护新机制。四是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提升流域司法服务保障新成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先琼指出,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环境资源检察保护工作,深化与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合作,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不断夯实环境资源检察保护理论根基,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指出,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作为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法学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团体,是我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要阵地与中坚力量。研究会致力于强化与包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坚持实务导向与理论关怀相统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会风格。在学术科研、服务地方、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各个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四川省法学会系统的多次表彰,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研究会称号。
胥坚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服务四川省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提高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的科学性、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言献策;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学术研究与实践创新;三是加强与长江上游省市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紧密合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献计献策。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指出,要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坚持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发展,努力把全省每条河流都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指出,本次活动的举办,为长江上游绿色高质量发展凝聚更多智慧、聚合更大力量。他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因应时代发展,深刻把握流域司法协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探索全要素、全流域、全链条、全流程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把“纽扣法庭”品牌亮出来、打出去;二是立足系统理念,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和充分修复的流域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强化合作共为,推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用同步良性循环,深化交流、增进共识,为提升长江上游生态治理实效贡献法治智慧。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鲁篱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相关情况。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学科整体实力连续多年稳居全国财经院校前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是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近年来相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当前,环境资源法治各项工作正向纵深推进,西南财经大学扎根长江上游中心城市成都,有责任、有能力,为长江流域生态法治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西财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环境法学科发展壮大,继续深化与省法院系统、省检察院系统、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与科研机构间的全面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长江上游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事业迈向新的台阶。
揭授牌仪式
论坛举行了“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绿色制造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金堂)”“绿色制造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通威)”揭牌仪式、“成都市田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金堂县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金堂县林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授牌仪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立新主持揭牌仪式。
金堂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波介绍了“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绿色制造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金堂)”有关情况。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立新发布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她表示成都法院将在市级层面建立起耕地司法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全覆盖建立田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站,推动《意见》在成都法院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司法保护耕地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金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许玉川对基地的成功揭牌表示祝贺,他在发言中指出金堂县将聚力打造五个城市、塑造一新三城九镇的城市格局,构造13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质量成都中心公园城市。
主旨演讲环节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主持,他以《推动在川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的重要价值、优势条件、基本依据和主要架构》为题进行演讲。他指出四川拥有独特的生态资源和司法资源,在川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具有重要价值和重大意义,并就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优势条件、设立依据、目标定位发表演讲。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赖虹宇宣读了“淮州绿谷杯”论文征集情况及表彰决定。本次研讨会共收集到有效投稿论文98篇,共评选出一等奖6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16篇。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翠柏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环境资源案件中的司法鉴定》。
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会长、民进四川省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司马向林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司法护航长江上游合力促进产业转型》。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秦鹏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流域立法视角下生态流量保障的制度供给——以长江流域为例》。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以祥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司法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法律问题》。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教授、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广兵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流域环境治理与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贾黎明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当好生态卫士·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边红丽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扛起源头责任·为长江大保护贡献青海司法力量》。
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王颖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守护金沙万物和谐·共筑长江生态安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立新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以“五大思维”护航长江上游高质量发展》。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肖燕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协同联动·创新机制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进行演讲,演讲题目是《理念引领创新·打造环资保护泸州模式》。
第二阶段: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年会环节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由常务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主持。
会长阳露昭就研究会年度工作,从开展学术研究、强化与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推动环境司法创新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对于新的一年工作计划,阳露昭指出,第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坚持依法决策与科学决策相统一,突出问题导向,为提高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的科学性、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言献策;第二,进一步加强与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推进学术理论研究向环境法治实践的有效转化;第三,积极落实研究会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树立四川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学术品牌。第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论坛举办为契机,加强与长江上游省区市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合作,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研究会秘书长赖虹宇副教授主持理事增补工作,宣读理事增补名单。
学术交流
主题一: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学术交流的主题一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舒劲松主持。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瑶,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李红婷分别就跨区域环境司法探微机制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对两位作者的研究给予了肯定,就“跨区域、跨流域、跨领域”的协同化治理模式进行评析。
主题二: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法律问题
学术交流的主题二为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法律问题,由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王恒主持。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阳,汉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大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谌辉,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肖必春,小金县人民法院达维法庭法官助理金祥璐,分别就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制度、司法保障耕地补偿与修复、川西林盘资源司法保护、生态修复量刑情节、“补植复绿”司法实践作交流分享。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进行了与谈。张静从学术创新、紧跟时代语境、实证研究、问题意识等角度对各位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一一点评。
主题三:双碳目标司法保障
学术交流的主题三为双碳目标司法保障,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常务副总裁蒋洁萍主持。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苏娜,金堂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卢万,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法官冯文婷,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匡丽娜,分别就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双碳”背景下对非法采挖泥炭犯罪的检视、城市降碳减排路径、“碳汇”修复理念、司法实践与双碳目标融合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君指出各位主讲人的发言既有理论水平又具实践经验,富有创新性的观点,值得学习和借鉴。同时,对成都未来的碳汇活动与司法保障进行了展望。
主题四:环境公益诉讼
学术交流的主题四为环境公益诉讼,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珏琼主持。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动浩然,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曹洋,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助理邓娟,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法官助理张楚漪,分别就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面临的现实困境、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依约检察协作”、检察公益诉讼与人大监督的协作、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回归、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价值与设计进行了交流。
四川省生态环境政策法制研究会副会长覃栋材围绕“欣慰、感悟和希望”三个关键词对五位作者的论文给予高度的肯定。
主题五: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热点难点问题
学术交流的主题五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冀主持。
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杨开华,崇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尔旻,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郝廷婷,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周恒旭,分别就环保督察制度、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改革、罚金刑适用、企业破产中环境权益的发生模式与机制构建、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进行了交流。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对五位发言人的问题导向、宏观与微观的视角,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进行评析。
主题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
学术交流的主题六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由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世忠主持。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杨开华,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金星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与环境资源司法实践这一主题交流教学理念与实践经验。
会议闭幕
在会议闭幕阶段,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阳露昭全面总结了首届长江上游司法保护论坛暨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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