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6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作者:吕忠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意义深远。
选择8月15日为“全国生态日”,充分体现了首创性、标志性、独特性,具有清晰辨识度和广泛接受度。
从首创性看,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州市安吉县,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随着总书记的从政足迹,在神州大地口口相传,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直到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被正式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从标志性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论断及其系统阐释,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生态文化,是一个显著标志。
从独特性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表达,具有习近平总书记鲜明的语言风格与为民情怀,独一无二。
相比于由联合国提出的“世界环境日”,将8月15日确定为“全国生态日”,也具有清晰辨识度和广泛接受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中国的男女老少耳熟能详、家喻户晓,以此为主旨开展全国生态日活动能起到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设立全国生态日,有利于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利于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向国际社会讲好“美丽中国”故事,更好参与和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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