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6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7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率调研组,到陕西省检察院调研指导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一同调研。
查看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听取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关于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汇报
在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召开座谈会
吕忠梅一行查看了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指挥中心运行情况,参观了快速检测实验室,在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听取工作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她指出,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多元共治,坚持“多检、多案、多责、多效”有机融合,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体系贡献了陕西检察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讲话
吕忠梅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可持续性理念,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要注重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国之大者”,落实好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注重改革驱动,以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为契机,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推动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格局。注重联动发力,强化与各部门、各方面的协作配合,以高质量司法保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注重数字赋能,加强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建设,更好实现汇聚线索、统一指挥、融合共享、一体办案、常态调度功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
王旭光就吕忠梅副主任及调研组对陕西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站位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一体履行监督职责、诉讼职责和社会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紧紧围绕环境修复治理需要和生态功能区域特点,不等不靠、大胆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完善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持续优化陕西生态环境检察格局。要加强生态环境检察理论研究和规律总结,加大专业化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人才,全方面提升素养,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生态环境检察队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劲,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凯杰等调研组成员参加调研座谈。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陪同调研座谈。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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