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0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以下文章来源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者武瑞尔
2024年3月17日下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珞珈环境法讲坛第一百五十七讲“中国环境资源司法的发展与展望”在法学院120报告厅开讲。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主讲,本次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主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张乐喜庭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谭铁军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与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硕士生和法学院其他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
讲座初始,冯果教授对刘竹梅副会长莅临武汉大学法学院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提到,刘竹梅副会长参与过多部法律的立法工作,也主持制定了许多推动我国司法审判进步的司法解释文件,理论水平与实务水平非常深厚。能够现场聆听刘竹梅副会长的讲座,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难得的机会,也相信大家一定都能收获满满,大大提升自己对于环境司法的认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
刘竹梅副会长表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是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高地,对于我国环境法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她对此次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讲座邀请表示衷心感谢。接着,刘副会长从环境资源审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环境资源司法尚存在的问题、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等方面展开介绍。刘副会长在讲述具体理论和现象时,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进行介绍,加深了与会师生对于中国环境司法现状的理解。
首先,关于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刘竹梅副会长针对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等领域介绍了环境司法的成就,并对其中的云南“绿孔雀”案、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等典型案例进行评析。她指出,新时代环境司法坚持人民至上,目前,环境审判机构体系基本建成、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持续完善,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彰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保护统筹推进步伐加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水平跃升。同时,中国的环境司法也为世界环境法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全球环境治理的舞台上发出了中国声音。
接着,刘竹梅副会长总结了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理念,并就平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预防性保护、坚持最严法治、坚持系统性保护、恢复性司法、坚持协同共治这些理念展开讲述。她结合相关案件,提出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中要留心企业注意义务的履行,判断是否应当减轻或免除企业的责任,平衡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随后,刘竹梅副会长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以及现存的问题。她提出,首先,我国目前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有待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的标准亟待统一。她特别强调了厘清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范围的重要性。她指出,如果不能把环境资源审判的边界划清楚,我国环境司法的发展将受到阻碍;其次,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间的协同共治有待加强,要重点针对集中管辖、信息共享、证据标准三方面发力;最后,我国的环境司法辅助机制、公益诉讼制度尚有进一步完善空间。最后,刘竹梅副会长指出了环境资源审判领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涉及民法典绿色原则适用、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和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环境资源审判中侵权人的责任承担与减免、修复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刘副会长结合典型案例展开论说,让我们了解了这些案件办理中的具体法律适用考量,也从新的角度对环境资源审判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
冯果院长用三个词语对刘副会长本次的分享进行总结。一是惊喜,环境资源审判庭近十年取得了开拓性进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二是振奋,中国环境资源司法人展现出的务实求真、勇于开拓的精神对于传统法学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理念和作为。三是责任,刘副会长基于司法实践分析遇到的机遇和面临的挑战,对理论工作者提出了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的命题,武汉大学法学院特别是环境法学的师生应主动担责,为环境司法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进行与谈。张庭长首先对刘副会长的分享内容进行简单总结。其次,他结合湖北省高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从四个方面分享感悟。第一是十年环境司法实践丰富了中国的环境法制度体系,为形成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是十年审理的大量环境司法案件,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大批典型和指导性案例为环境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第三是环境资源司法探索的创新为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环境法治理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第四是环境司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境期待各位专家学者提供智力支持。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进行与谈。首先,谭主任对冯果院长和秦天宝教授的邀请表示感谢,他表示从刘副会长精彩的分享中深受启发,对于如何切实承担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法治和检察责任,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等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其次,谭主任就与检察公益诉讼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进行思考并分享个人理解。第一是检察公益诉讼在人民法院的统计口径与检察机关办案量的统计口径存在落差。第二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请求和程序衔接上的问题。他指出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同时关注判决执行可能性的预估和社会影响,坚持从严控制和依法适用。最后,谭主任简要汇报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履行生态职能情况、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情况以及湖北省审判和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情况。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进行与谈。首先,秦教授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刘副会长长期以来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发展、基地建设和学生实习等方面的帮助表示感谢。其次,秦教授从跨度、广度和尺度三方面对刘副会长的报告进行总结。刘副会长清晰地梳理了环境资源审判的历史跨度,中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成为一张靓丽的司法名片。从广度来看,对环境资源审判的理念、机构、体制规则和保障等进行了全面汇报,内容详实。从尺度来讲,报告不仅包括环境资源审判取得的成就,还坦诚地介绍了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有利于推动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接着,秦教授介绍了自身对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和检察公益诉讼认知的深化过程,并就中国司法机关的定位和作用等问题分享了个人看法。最后,秦教授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对部分环境资源审判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从环境法治的总体发展或国家法治发展的角度理解环境资源审判的设计,勉励珞珈绿法人继续为环境法治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
随后,与会师生就“生态赔偿技改抵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最后,冯果院长为刘竹梅副会长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
本次讲坛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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