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2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2024年4月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秘书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八讲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作题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教授向吕忠梅教授颁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纪念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作开场主持。黄文艺教授指出,吕忠梅教授是从政和治学经历丰富、学术成果丰硕、理论贡献卓著的著名法学家,始终心怀国家法治大业,坚定推进法治实践进步,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他对吕忠梅教授拨冗莅临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并做主旨演讲,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教授作主旨演讲。
吕忠梅教授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围绕该主题,吕忠梅教授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于如何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吕忠梅教授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交汇点在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其核心在于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法治道路,实现观念的转变。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所蕴含的中国特色生态文明法治观是一种超越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理念,为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哲学基础。
关于为何要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吕忠梅教授按时间顺序梳理了政治报告与立法进程中环境法的发展,强调环境法典的编纂是政治决策,环境法也不是纯粹的法律蛋糕,而是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体,重视共同权利以及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后代利益。由于环境法具有高度科技关联和广度利益冲突的特殊性,结合早期基本法、单行法模式的失败经验,我国环境法应当选择法典化模式。
关于外国环境法典的研究成果,吕忠梅教授简要介绍了柬埔寨和俄罗斯的环境法典,指出环境法典编纂与国家政治环境、经济发展和全球环保运动具有紧密联系,各国的环境法典虽然没有成熟的概念和规则体系,但具有共同的“推动可持续发展”价值主线,因此环境法典的编纂思路应当是用核心价值使其法律渊源化,采用适度法典化的模式,用价值体系建构法典逻辑。
关于生态环境法典的构架,吕忠梅教授提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关注中华传统生态哲学,妥善处理现行法律法规、改革政策、国际公约之间的关系,以领域型法典为基本定位,采取“双法源”格局和“总则-分编”结构,编纂一部真正有中国特色、有世界眼光的、能够成为国际典范的环境生态法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作结尾主持。王旭教授提出,吕忠梅教授的演讲兼具政治高度、思想厚度、学术深度,将古今中西的视角融入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宏大视野中,既有政治战略的高度,也有系统规范的分析,更有直面国家治理的现实改革判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做出了精彩、深刻的阐释。法学院张新宝、李艳芳、侯猛、曹炜等教授参加本次大讲堂活动并进行交流研讨。
此次报告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第八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阵地,充分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的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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