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日,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发布会在武汉东湖宾馆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承办。会议隆重揭幕了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并设置了主旨发言、主题报告、获评案例介绍及评议等环节,精准呈现了我国环境司法建设的最新成果和前瞻视野,充分彰示了环境法治共同体助力环境司法发展的责任担当与坚定信心。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吕忠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到会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熊正;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侯振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栾永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司法鉴定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闫平;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网络培训部主任,教授梁欣;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柯坚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胡云腾会长主持,他指出近年来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努力引领、繁荣环境法学、案例法学研究的路上不断前行、持续发力。吕忠梅会长、游劝荣院长、王守安检察长、侯振发书记、栾永玉院长为会议致辞。
会议开幕式
吕忠梅会长致欢迎辞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设立背景和由来,指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十年成就斐然,环境司法发挥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并强调环境司法是社会秩序的晴雨表、矛盾化解的强防线、利益平衡的润滑剂,值此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契机,应进一步凝练环境司法发展经验,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要素,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吕忠梅会长致欢迎辞
胡云腾会长主持
游劝荣院长致辞介绍了湖北法院系统在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领域的亮点特色,并提出司法案例是立法的重要实践源泉,其对审判工作也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同时勉励本省法院系统继续稳扎实打,力争办出更多精品案例,为环境司法建设提供更多的“湖北样本”,为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之治贡献更多湖北力量。
游劝荣院长致辞
王守安检察长致辞提出“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的评选是对过去一年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有力凝聚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和法治共识,并表示湖北检察机关会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扛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责任。
王守安检察长致辞
侯振发书记致辞强调“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的发布以及环境司法发展学术研究的开展,搭建起了更加广阔、更为创新的学科交流与人才培养平台,倡议高校作为教育、科技、人才重要结合点,应当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同时期待中国法学会下各研究会之间加强合作,为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持续发力。
侯振发书记致辞
栾永玉院长致辞认为本次会议是提炼全国各地绿色司法经验、结合交叉学科视角讲好中国环境司法故事的绝佳平台,融合多学科思维与力量是环境司法研究发展重要的方法导向。他结合生态文明研究院的工作进展提出,交叉学科建设应逐步走向专门化、专业化、精深化。
栾永玉院长致辞
胡云腾会长表示环境司法是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司法案例是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产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将继续深化合作,深挖环境司法案例这个法治产品“富矿”,促进司法案例更加充分发挥裁判指引功能,为生态文明法治实践提供坚实支撑。
梁欣秘书长主持案例揭幕仪式及介绍环节。吕忠梅会长、胡云腾会长、游劝荣院长、王守安检察长、李相波副庭长、熊正副厅长一同揭幕了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与会嘉宾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揭幕
梁欣秘书长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执行负责人张忠民教授介绍了案例评选的背景和动机、过程和方法、期许和愿望,重申了“绿色司法案例研习北京共识”对形成中国环境司法案例研究共同体、转变中国环境司法案例研究范式的深远意义,并提出“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是打开环境司法发展研究多维格局、推动共识进一步落实的关键举措,未来课题组将以聚势创变之姿、深耕细作之态继续再坚守、力争再突破。
张忠民教授介绍
主旨发言环节由金鑫副检察长主持,吕忠梅会长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相关进展”作主题发言。吕会长总结了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度和编纂情况,指出编纂一部具有中国风格、国际风范的生态环境法典势在必行,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也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之举。吕会长提出,生态环境法典应以可持续发展作为逻辑主线,并通过实质编纂和适度编纂,使法典编纂化成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主要动力。
金鑫副检察长主持
主题报告环节由闫平会长主持,李相波副庭长、熊正副厅长分别以“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及近期重点工作”“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 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主题发言,柯坚副会长、陈旗副院长依次与谈。本环节聚焦环境资源审判、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深度解析了环境司法的前沿动态与未来航向,也为环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的融合路径提供了新思路。
闫平会长主持
李相波副庭长发言
熊正副厅长发言
柯坚副会长与谈
陈旗副院长与谈
获评案例介绍及评议分为两个环节。环节一由云南省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童晓宁,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赵立新主持。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秀卫,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唐有良,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朝霞,湖北法官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袁正英,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社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焦俊峰,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赵霞,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鄢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静,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慧分别针对获评案例一至案例五展开评议和与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审法官黄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谭铁军对第一环节的五个案例进行总结点评。
环节二由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侯振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祁毓共同主持。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小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伍胜,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教授杜健勋,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穆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之婧,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长兴,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安,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案例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超,云南省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铁虹分别针对获评案例六至案例十展开评议和与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易小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对第二环节的五个案例作总结点评。
研讨专家们一致认为,获评案例充分展示了我国环境司法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上的成效,集中呈现了我国环境司法理论智识与实践经验互融、互助的崭新样态。
会议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部长、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小平主持。吕忠梅会长作总结讲话,她表示本次会议展示了高质量成果、升华了基础性共识、扬起了新征程风帆,取得圆满成功!同时指出,环境司法案例中尚有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挖掘和研究,未来希望各方能够携手,勇担当、勤奋进、善作为,用环境司法实践研究反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中国环境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吕忠梅会长总结
李小平院长主持
此外,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洪淳淳,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卢晓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梁颖,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郑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罗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尤明青,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廖华,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邱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办校办主任刘建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虹,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副教授王国飞,SCIE Publish期刊平台总经理李敏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办校办信访与法务科长胡亚飞,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玉琼,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丹,湖北汉升昌律师事务所主任贾守辉,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讲师张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讲师徐晶,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赵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冀鹏飞,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讲师欧恒,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讲师王雅琪等知名理论与实务专家、研究共同体代表也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研讨。
会议合影
截至2023年,“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已经对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状况进行了为期八年的跟踪观察,连续三年组织“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活动,并推动形成了《关于加强环境司法案例精深研究的倡议》(即“绿色司法案例研习北京共识”)。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发布会的成功举办,既是“展信心”,生动呈现出学界近期在环境司法领域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体现了与会专家、学者对环境司法规律的深刻理解;也是“表恒心”,通过此次会议,环境法实务界与环境法学术界再次携手,践行共识、筑牢共识,以点带面搭建环境法学与案例法学研究新桥梁;更是“强决心”,当前正值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机遇期,深入挖掘环境司法实践、总结环境司法经验,为法典编纂做好理论准备、技术准备、人才准备,是环境法治共同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未来各方将继续以稳步之势笃定前行,以顺时之势拥抱变化,以决胜之势共绘蓝图!
2023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评选结果如下:
案例一: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儋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案例三:山东省滕州市索某某等4人安装干扰装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案例四:四川省检察机关督促保护若尔盖高寒泥炭沼泽湿地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例五: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船舶修造、拆解行业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例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诉乌鲁木齐市某运输公司、伊犁某材料公司、山东省某化工厂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七: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广州某环保公司、广州某检测公司、徐某某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八: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平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九:(浙江省)某机械公司诉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
案例十:(云南省)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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