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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年来,我国共制定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制定、修改20部,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流域保护、特殊地理区域保护等多个方面。
“我是一朵浪花,融入了时代洪流。当某一时刻浪花飞溅起来被看到,那是因为时代洪流在奔腾。”
“环境法是要解决真问题的,我们的研究必须脚踏实地,把实务中反映的问题用法学语言‘翻译’出来。”
回顾20多年建言立法的过程,吕忠梅说,重要立法是政治决策的体现,是国家发展进程的标志,代表着整个民族对于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舒宁
吕忠梅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摄)受访者供图
“表决通过了!”2020年12月26日下午,吕忠梅发出这条信息,长江保护法专家团队工作群瞬间“燃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立法。从吕忠梅最早提出呼吁,到2020年表决通过,已历21个春秋,接力集聚的“群成员”有几十位。不少学者说:“听到消息的那一刻,眼泪就不受控制了。”
当时已在全国政协任职的吕忠梅并不在表决现场,但在她心中,为这一天做的准备已足够扎实,一切水到渠成。
从40年前这个湖北“娃子”迈入环境法门槛的那一刻起,一系列环境法的制定修改、民法典总则写入“绿色原则”、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和启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和环境法学科建设的全过程,几乎都有吕忠梅的身影。
出版16部环境法教材、11部环境法研究专著;三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现届会长;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四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社会和百姓心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吕忠梅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面前,讲述美丽中国的法治故事。
“我是一朵浪花,融入了时代洪流。当某一时刻浪花飞溅起来被看到,那是因为时代洪流在奔腾。”吕忠梅说。
启航
“中国的环境法治与世界同时起步,也深受国际社会环境保护理念与法律的影响。”——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吕忠梅在其领衔发表的一篇回顾文章中写道。
1972年,我国派出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的首个代表团参加首次人类环境会议,与世界同频思考环保问题。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并在不久后就成立修订工作小组,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金瑞林任组长。第二年,作为湖北荆州沙市三中第一个考上北大的文科学生,吕忠梅报考了法律系。“当时,老师们对我说,中国一定要走上法治化道路,三中应该有学生学法律专业。”吕忠梅说。
进入北大学法律的她,偶然旁听了金老师与同事就环境保护法(试行)修订的长谈。“当时,法律‘试行’的并不多见。因为没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可总结,理论研究也刚开始,很多制度设计直接来源于外国立法,需要经过中国实践的检验。金老师和同事们有一个强烈愿望:先去掉这部法律名称后面的‘括弧’。”被国家战略需求深深吸引,吕忠梅从此投入了当时比较“边缘”的环境法研究领域。
毕业后,吕忠梅到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同时攻读研究生,专业还是环境法。“吕老师的环境法课非常受欢迎,300人的大教室,座位还得靠‘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当时在中南政法读书,她这样回忆。
感染力,既源于一腔热爱,也源于学理建构、实践研究日益厚植的根基。吕忠梅提出环境权理论,运用“法言法语”研究阐释环境法,被学界公认为环境法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解决了这门学科建设的基础性问题。
“不做书斋里的法学家”,是吕忠梅的坚定信念。召开50多场座谈会、发放千余份问卷、到访5个城市调研……她带领课题组用时近一年,协助珠海市修订当地的环保条例。为研究环境侵权救济现状,她和团队收集近10年的千余份环境裁判文书,从各个角度比较分析司法需求。
“环境法是要解决真问题的,我们的研究必须脚踏实地,把实务中反映的问题用法学语言‘翻译’出来。”吕忠梅时常这样提醒团队同仁。在对环境裁判文书的分析中,团队“翻译”出一个问题:虽然环境保护法的“括弧”早已去掉,但它在环境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比例较低。
“这说明这部法不够‘好用’,需要‘大修’。”吕忠梅说。
五位一体
21世纪之初,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明显提高,具体到环境保护法修订上,出现了一个现象:当时我国已经有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等20多部单行法,涵盖内容广泛,多部单行法随着实践发展及时作出了修改,保护措施比环境保护法规定更具体细致。在这样的背景下,已实施20多年的环境保护法应该如何修改?
吕忠梅认为:作为支撑重大国家战略的综合性法律,环境保护法需要“大修”——采用修订而不是修正方式。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她先后3次就环境保护法修订提出议案建议,两附完整修改条文建议。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
“此前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就看到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但真正见到报告中这一重大制度安排时,仍然心潮澎湃!”吕忠梅说,环境保护法的“大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2013年10月,环境保护法修改三审时,“修正草案”调整为“修订草案”。修法过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多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升为法律。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整体上从污染防治为主转变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明确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总量控制等多项制度,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四项强制措施。
2014年4月24日,“大修”后的环境保护法表决通过。吕忠梅回忆,当时在外地出差的她,飞机一落地就接到同事电话,得知了这一消息,“眼睛湿润了一下”。
“法律巩固改革成果,也推动改革落地,发挥出‘好法’应有的作用。”吕忠梅说。
改革与法治,如同新时代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共抓大保护
2016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战略安排。
“这是20年来推动长江保护法最好的一次机遇。”吕忠梅对长江保护法专家团队说。此时,距离吕忠梅发表《浩浩长江盼立法》已近20年。1999年,随农工党中央考察组考察长江沿线水污染整治情况后的吕忠梅,开始为这条母亲河奔走呼吁。但流域专门立法,无论在当时还是此后,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新课题。
“如果现有的几十部法律还管不好长江,这一部就能管好?”类似的疑惑、异议,在吕忠梅4次就长江保护提出立法建议的过程中一再出现。
吕忠梅和她的团队一边积极争取,一边做好学理、实践和技术上的一切准备。比如,人人都说“九龙治水”是长江治理的突出问题,但到底哪些单位职能有交叉?吕忠梅团队下功夫对长江流域的管理事权做了细致的全面梳理,捋清十多个部委70多项职能哪里存在重叠、交叉和空白,为制度治理立法建议提供坚实支撑。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出不久,一些地方争相规划工业园区,吕忠梅坐不住了:“现在1/4的化工产业聚合在长江流域,如果再上几万个项目,长江还安全吗?”
随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锤定音,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得到高度统一。吕忠梅团队近20年不断积累的理论、实务和工作基础有了广阔用武之地。
“立法速度比想象快很多。”邱秋回忆说。长江保护法2019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20年三审通过,共9章、96条,与2000年吕忠梅第一次提出立法建议时附的建议稿相比,内容更加丰富。
回顾20多年建言立法的过程,吕忠梅说,重要立法是政治决策的体现,是国家发展进程的标志,代表着整个民族对于未来发展方向的判断。
圆梦
2023年,吕忠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经表决成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吕老师带着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使命来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回忆。
早在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修订时,吕忠梅的前辈们心中就已有一个法典梦。“当时明确,先制定一部综合法,再推进各项单行法。因此已有‘总则’和‘分编’的意识。”吕忠梅记得很清楚,“我们相信,梦想终有一天会实现。”
201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成立,组长吕忠梅对大家说:“我们要花15~20年的时间来干这件事。首先加强学科建设、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为国家启动编纂做好准备。”
“当时并没想到,生态环境法典事业进展得这么快。”吕忠梅颇为感慨。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2023年,生态环境法典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部署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此时距离课题组成立,不到10年。
目前,课题组已完成环境法典编纂基础理论研究、外国环境法典翻译、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研究等3个子项目。
不知不觉间,中国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已从出发时的涓涓细流,澎湃而成今天的泱泱大观。
“现在和未来的相当长时间内,我都会围绕法典编纂开展工作,足够做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了。”今年61岁的吕忠梅,将自己的工作规划瞄准了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时间点——2035年。
来源:《瞭望》2024年第39-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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