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从读者到作者:与《中国法学》共成长
吕忠梅
《中国法学》创刊四十周年,不仅是法学界的盛事,也是每一个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记忆。感谢会议给我一个机会,能够与大家分享自己与《中国法学》的40年情缘,表达一份敬意与祝福!
1984年《中国法学》创刊,我从北大本科毕业被分配到中南政法任教。当时的中南政法学院刚刚恢复重建,我们借住在一个工厂的招待所里,没有学生,也没有教学科研活动。在自己对如何成为合格的大学老师充满困惑、如何进行法学理论研究迷茫彷徨的时候,是《中国法学》为我打开了教学科研的大门。还记得当年在筹建处上班的同事每季度把《中国法学》带到招待所,就会有一段开心而又充实的美好时光。中南政法的校园建好后有了教学科研活动,《中国法学》就成为了备课的“万能宝典”,让自己有底气站在讲台上;也是论文写作的“最佳模版”,让自己学会了像法律人那样思考、去写作。自己也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中国法学》作者。
15年后的1999年,我向《中国法学》投了第一篇稿件——《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问题研究》,投稿后十分忐忑,在中国尚无流域立法的时候,提出为长江流域立法的文章能入“法眼”吗?当一个月后接到责任编辑的电话,告知文章修改后可采用时,自己都不敢相信是一投即中。现在来看,这篇文章十分稚嫩,也许是因为首次系统研究长江保护立法而被选中,但《中国法学》鼓励创新的导向与培养青年学者的态度,激励我不断进行创造性研究。2016年,《中国法学》发表我投稿的《环境司法理性不能止于“天价赔偿”: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评析》,成为了一般不发表个案分析文章的“例外”,让我感受到《中国法学》对科学性的追求,促使我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之后,我应邀就《环境保护法》修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等发表论文,但在约稿时就被明确告知,必须通过外审才能发表,让我深刻体会到《中国法学》对学术性的坚守,进一步增强了我对法学研究的敬畏之心。
后来,我又成为了《中国法学》的评审专家、《中国法学》编委会成员,无论有多少身份。在我心目中,我永远是《中国法学》忠实的读者和努力的作者。
我相信,正是这种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对创新性的追求、对科学性的恪守、对学术性的坚持才成就了今天的《中国法学》!在激励和支持一代又一代法学研究者成长,为广大读者提供丰富而高质量学术资源的同时,成为了法学界一面高扬的学术旗帜!
有幸与《中国法学》共迎学术“不惑之年”,我由衷地感谢并充满期待:希望《中国法学》能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不断推出高质量学术成果,为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希望《中国法学》能够搭建更多的学术交流平台,培养更多青年学者,促进学术思想的碰撞和融合!希望《中国法学》积极探索国际化新模式,更大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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