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25年5月20日,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全国人大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以及法国、荷兰、德国、瑞典、挪威等国家与国际组织的专家代表共百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围绕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与各国环境立法体系化经验展开了热烈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民法室主任黄薇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致辞,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首席运营官谢丽尔·金·麦克道尔(Cheryl King-Mcdowall)感谢会议主办方所作的工作,表示了对会议研讨的期待。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代表会议主办方致辞,表示中国法学会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继续支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
会议特别邀请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的代表作案例展示,分享保护绿孔雀、开展碳足迹核算应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成果,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经验提出了对法典编纂与立法的需求。会议还设置了专门展区展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作了题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概况”的主题报告。吕忠梅会长指出,中国在充分论证法典编纂条件、方案与方法的基础上,致力于编纂一部具有中国风格、国际视野的生态环境法典,其中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逻辑主线、“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等特点体现了草案蕴含的中国智慧。
在国际专家发言环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代办王茜报告了环境法原则法典化进程的全球进展。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欧洲区副总监、布鲁塞尔办公室主任阿娜伊斯·贝瑟尔(Anaïs Berthier)探讨了欧盟的环境与气候法原则。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杨·德尔普(Jan Darpö)教授、瑞典环境保护署环境法律师克里斯托弗·伦德奎斯特(Christoffer Lundqvist)分别分享了环境法典编纂的北欧经验与瑞典经验。荷兰国务委员会委员、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尼尔斯·克曼(Niels Koeman)介绍了荷兰《环境与规划法》的立法考量与实施计划。挪威奥斯陆大学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主席、巴黎协定履约委员会联席主席克里斯蒂娜·沃格特(Christina Voigt)探讨了环境法中的气候因素考量。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教授戈尔德·温特(Gerd Winter)分享了环境法典化内容与程序的德国经验。法国里昂第三大学法学教授菲利普·比雷特(Philippe Billet)介绍了环境法典编纂的法国经验。随后与会代表在专家与谈、问答与讨论环节展开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经过充分的会议研讨,与会专家达成了如下基本共识:编纂法典与制定综合性法律都旨在解决本国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中国采用编纂法典的方式推进环境立法体系化符合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需要;法典编纂应当致力于回应本国生态保护实践提出的立法需求,保持不同政府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在环境监管上的必要分工,强化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机制;为保障环境法的有效实施与适时更新,需要构建监管有力、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实施机制,并在法典颁行后采用开放性的修订机制。与会专家还对完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出了其他具体建议。
与会国际专家高度评价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取得的卓越成果,表示中国的环境司法专门化、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彰显了中国特色与世界贡献,中国应用人工智能助力环境执法与司法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国际专家期待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行后译介到国外出版发行,共同推进全球环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2017年成立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开展了外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及比较研究、环境法典编纂基础理论研究、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研究。研究会曾于2017年11月举行外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国际研讨会,此次会议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持续推进中外学界沟通交流,汇聚学界智慧支持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质量提升的又一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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