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3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总则编重大问题研讨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
协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中国 宜宾
2025年6月
会议议程
开幕式
【时间】9:00-9:15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主持人】郭锋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特聘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致辞人】许强成都理工大学校长
吕忠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主旨报告
【时间】9:15-10:00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主题】《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总则编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主持人】巩固北京大学研究员
【报告人】吕忠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合影
【时间】10:00-10:10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
专题研讨一: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概念与核心范畴
【时间】10:10-12:30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与谈人每人10分钟,自由讨论60分钟】主持人:汪劲北京大学教授
主题发言:
巩 固 北京大学研究员题目:以辩证思维处理法典概念:“生态环境”及其它
杜健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题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具体化
吴卫星 南京大学教授题目:环境权入典的中国方案
与谈人:
王灿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邓海峰 清华大学教授
张 震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自由讨论:
罗 丽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胡 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朱 谦 苏州大学教授
刘长兴 武汉大学教授
王社坤 西北大学教授
刘 超 华侨大学教授
严厚福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
吴凯杰 北京大学助理教授
王 辰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别 涛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
高 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
张 川 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重点讨论议题:
1.应当在法典总则中界定的基本概念有哪些?法典总则应当如何界定生态环境的概念,环境、资源、生态等相关术语在法典中的使用规则是什么?
2.法典总则应当如何实施宪法规定的国家目标、国家任务?法典总则中立法目的、基本国策、政府职责等条款的功能和关系应当如何界定?
3.环境权应当以何种方式入典,法典总则应当如何保障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专题研讨二: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与适用
【时间】10:10-12:30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313会议室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与谈人每人10分钟,自由讨论60分钟】
主持人:张忠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主题发言:
徐以祥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题目:生态环境法典基本原则的规范功能和条文设计
赵 悦 四川大学副教授题目:《生态环境法典》域外效力的原理与规则
田时雨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题目:“双法源”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与单行法的适用关系
与谈人:
袁 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
李艳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柯 坚 武汉大学教授
自由讨论:
吕忠梅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秦 鹏 重庆大学教授
阳露昭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唐绍均 重庆大学教授
史玉成 甘肃政法大学教授
邱 秋 湖北经济学院教授
焦艳鹏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张忠利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周骁然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魏 雨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研究员
刘竹梅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
陈 洲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重点讨论议题:
1.生态环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如何区分?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应该有哪些?确立依据是什么?
2.生态环境法典各项基本原则的规范功能是什么?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生态环境法典法典应当采取何种立法技术规定基本原则?
3.生态环境法典域外适用的依据和规则是什么,法典总则应当如何规定域外适用条款?法典与中国参加的国际生态环境条约的关系是什么?
4.适度法典化和双法源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与法典之外的单行法在法律效力、法律适用方面是什么关系?
专题研讨三: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法典化方案
【时间】14:30-17:15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313会议室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与谈人每人10分钟,自由讨论60分钟】
主持人:徐以祥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主题发言:
胡 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题目: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分工的理论依据与规范表达
史玉成 甘肃政法大学教授题目: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企业主体责任的法典化表达
刘竹梅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题目:环境司法的成功经验应该在法典中得以体现
刘长兴 武汉大学教授题目:法律责任及其追究机制的总则规定
与谈人:
别 涛 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
高 峰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
罗 丽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焦艳鹏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自由讨论:
吕忠梅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灿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柯 坚 武汉大学教授
巩 固 北京大学研究员
张 震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吴卫星 南京大学教授
杜健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田时雨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魏 雨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研究员
陈 洲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 川 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重点讨论议题:
1.生态环境部门三统一职责与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职责划分的标准是什么?法典总则如何规定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合作关系?
2.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企业主体责任的规范内涵是什么?法典总则应当如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3.总则编与法律责任编的内在逻辑关系如何界定?生态环境司法体制机制和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内容,哪些应当规定在法典总则,与法律责任编如何衔接?
4.生态环保督察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生态环境法典总则应当如何规定生态环保督察,并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衔接?
专题研讨四:生态环境法典总则中的通用性制度
【时间】14:30-17:15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主题发言每人15分钟,与谈人每人10分钟,自由讨论60分钟】主持人:刘超华侨大学教授
主题发言:
吴凯杰 北京大学助理教授题目:总则中通用性制度的确定标准
周骁然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题目:生态环境标准制度法典化升级的现实挑战与回应路径
王社坤 西北大学教授题目:从环境到生态环境的制度变迁及其法典实现
与谈人:
朱 谦 苏州大学教授
秦 鹏 重庆大学教授
阳露昭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邱 秋 湖北经济学院教授
自由讨论:
汪 劲 北京大学教授
李艳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邓海峰 清华大学教授
张忠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唐绍均 重庆大学教授
严厚福 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
张忠利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赵 悦 四川大学副教授
袁 杰 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
王 辰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
重点讨论议题:
1.应当依据何种标准确定生态环境法典总则中的通用性制度?通用性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构造是什么?法典总则如何呈现此种体系构造?
2.规划、标准、监测、环评、许可、经济手段、应急等通用性制度名称中在“环境”之前增加“生态”二字之后,制度内涵和外延有哪些变化?法典总则如何回应这些变化?
3.分区管控等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型制度,是否作为通用性制度规定在法典总则中?判断标准是什么?
4.总则中规定的通用性制度与各分编规定的相应制度之间如何衔接?
会议总结
【时间】17:15-17:30
【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行政楼212会议室
【主持人】刘长兴 武汉大学教授
【总结人】汪 劲 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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