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09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2025年例会成功举办
2025年9月27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2025年例会在甘肃政法大学成功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德林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大学法学院胡德胜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杨士龙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韩利琳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胡静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徐以祥教授,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教授,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贵州大学法学院李一丁副教授等出席本次例会。会议分为开幕和主旨报告、与谈、闭幕三个环节,分别由黄德林教授、王小钢教授、李一丁副教授主持。

吕忠梅会长致辞并讲话。她指出,本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环境法学科建设进入转型关键期。她强调,学术委员会需在此关键时刻发挥实质性作用,以学术委员会名义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聚焦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建设、学术体系构建、教材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机制等核心议题,探讨学科发展方向,推动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发展。具体而言,一是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契机,围绕“学科名称调整”“推动环境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等议题,积极推动相关论证工作,形成学术成果和咨政报告;二是构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治话语体系,在尊重国际规则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国际话语建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话语表达;三是加强教材体系建设,适应法典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的需求。最后,吕忠梅会长希望学术委员们肩负起责任,组织力量开展系统研究,推动学术委员会工作、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孙佑海主任委员致辞并作主旨报告。围绕着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他明确了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学术委员会委员间沟通联系;二是丰富环境法年会学术内涵;三是围绕当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明确学术委员会的任务与方向。他强调,当前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法典的出台将对我国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我们的课程教学、学术研究、教材编写、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同时,他安排了学术委员会后续重点工作。第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文的讨论与修改。第二,推动法律宣传与制度落实,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政策解读、制度培训、地方立法指导等工作,推动法典有效实施。第三,构建包括理论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在内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治知识体系。第四,围绕法典实施后的解释论研究、教材体系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议题制定详细工作提纲,谋划专题研讨会,并分配研究任务,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成果与资政报告。孙佑海主任表示,当前我们正处于环境法学科发展的关键节点。法典编纂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学术委员会作为本领域的高端学术组织,必须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推动我国环境法治事业实现质的飞跃。学术委员会应共同努力,推动环境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构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治知识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黄德林教授、周训芳教授、胡德胜教授、杨士龙教授、韩利琳教授、胡静教授、徐以祥教授等学术委员会委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实施背景下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与谈。
最后,孙佑海主任委员作会议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虽规模不大,但聚焦战略、面向长远;各位委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与环境资源法学学科未来展开讨论,讨论方向清晰、现场气氛热烈,体现出学术骨干群体应有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学术委员会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当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的困难,更在于为环境资源法学学科发展提供前瞻性思路、为国家环境法治建设出谋划策。学术委员会工作不能随会议结束而停摆,必须主动作为,推动中国环境法独立成典(生态环境法典)、独立成部(法律部门)、独立成学(法学学科),构建中国自主的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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