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1985年,我从厦门大学考取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的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师从金瑞林先生。当时,金先生既是法律系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同时又兼任环境科学中心的副主任,工作特别繁忙。因此,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除了上课外,并没有很多时间与金先生在一起。倒是在毕业离开北大到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后,与金先生的接触越来越多,从而也就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他那心系天下、忧国忧民、治学严谨、处世低调的大师风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深深地影响了我的治学和生活道路。
忧国忧民,针砭时弊
金先生是我国最早从事环境法研究、教学和参与国家环境立法的学者之一,是中国环境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30多年来,他一直关注着中国环境保护发展状况,并努力通过一个学者的影响来推动中国的环境法治。当他看到中国的环境状况在整体上日趋恶化、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时,心急如焚。他不仅在各种学术研讨会上呼吁国家应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而且利用他担任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科学顾问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法律顾问的身份,把自己对中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担忧告诉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人,指出不采取严厉措施将导致的环境危害后果。
在一次环境法制的研讨会上,多位领导讲话以后,由金先生做主题发言。他没有顺着各位领导为环境保护成果大唱颂歌的调子走,而是以一个学者的理性指出了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不健全、环境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不力、环境执法不严、环境司法缺位等一系列问题,使与会人员受到很大震动。即使在我们日常的会面中,他也经常表达出对我国环境保护状况恶化的深深忧虑,勉励我们要通过各自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治学严谨,一丝不苟
金先生作为我国十分有影响的环境法学者,约他发表论文和出书者可以说是络绎不绝。但实际上我们看到,金先生并没有出版很多书,也没有像其他教授那样几百篇甚至上千篇地发表论文。这源自于金先生严谨的学风和高尚的学术道德。金先生经常说,发表的东西是要别人看的,必须经过精心研究,考虑成熟以后才能示人。而且学术论文和著作的发表必须是自己的见解,必须自己亲自动手写,不能让他人代劳。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发表的每一篇论文,都是他自己亲自撰写的。尽管他培养了那么多的研究生、博士生,但很少看到他与学生合作发表论文,也很少看到他与年轻教师一块署名发表论文。这不是他不愿扶持年轻人,而是他要与时下不费任何功夫就在学生论文上署名的不良学术风气划清界限。
金先生主编的在全国产生了深远影响的一部教材——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原名《环境法学》),是他精心打造的一部教科书,曾经获得自学考试教材一等奖。在2005年,该教材面临着再一次修订。当时金先生虽然由于长期的积劳成疾患上了比较严重的心脏病,但在修订教材的过程中,仍然从大纲的编写到具体内容的调整、完善,甚至个别词句的使用,都一一与我们一起仔细研究。甚至在我和汪劲两位教授对书稿进行了多次修改订正后,交到金先生手里,他仍然一字一句地把全书50多万字的书稿一字不漏地审改一遍,最后累倒了,不得不再次住进医院。先生这种严谨的学风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学生,使得我们这些晚辈在做学问上不敢有丝毫懈怠和马虎。我现在不敢轻易答应杂志社和出版社的约稿,多部环境法的书稿压在手里不敢轻易送交出版,都是与先生这种严谨学风的影响分不开的。
勉励后学,延伸教育
虽然我在1988年就从北京大学毕业了,但直到现在我仍然感受到来自金先生的延伸教育,而且使我受益匪浅。在我毕业到中国政法大学工作以后,每当见到金先生,他总是勉励我要为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切忌空话连篇,华而不实。
正是在金先生的勉励下,我于1998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创立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第一条民间的免费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热线电话,力图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十年来,中心已经回答来自全国各地的热线电话11000多个,帮助117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300多名律师、260多名法官进行了免费的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在全国建立起了环境律师网络,对我国的环境维权事业和环境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金先生总是鼓励我坚持下去;而每当我取得成绩,在社会上有了一定影响时,他又总是告诫我要谨慎行事,切忌张扬。正是金先生这种不断的鼓励和时常的提醒,才使我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追求环境法治健全完善的事业中不怕困难、不计名利、不计个人得失地去努力奋斗,最终由一名来自穷乡僻壤的毛头小子成长为知名大学的教授,并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全球环境英雄”。我从心底里感激金先生对我的延伸教育,我也会将这种延伸教育进一步扩展到我的学生。
〔作者简介〕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
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部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来源于网络。
原作者如不愿意在网站刊登其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本站将予以删除。在此,特向原作者和机构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