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9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中国新征程——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高利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十五五”时期乃至更长阶段国家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系统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作为一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者与实践者,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倍感振奋,更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
一、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核心要义,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全会及其通过的《建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明确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并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突出地位。
《建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也是我们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根本遵循。“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明确了新征程上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路径和关键抓手。这不仅是对“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宝贵经验的总结升华,更是面向未来应对全球环境治理挑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抉择。全会提出的“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一系列具体任务,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行动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理解这些部署,必须将其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建议》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置于战略任务首位,并强调“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这本身就蕴含着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科技自立自强为绿色低碳技术突破提供了支撑,扩大内需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助于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安全屏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则要求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所有这些领域,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关联、相互促进。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到法治在统筹各领域、规范各类主体行为、保障绿色转型目标实现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二、强化环境法研究者责任担当,以法治的力量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全会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并将生态安全置于重要位置。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其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经济安全、资源安全乃至国家总体安全。因此,面对“十五五”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环境,必须持续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首先,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深化环境法治理论研究。全会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的部署,对环境法治研究提出了新课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环境法学界进行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的研究,推动环境法学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深度融合,贡献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治智慧。
其次,要致力于推动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进程持续推进。在此背景下,要运用系统的思维密切关注《建议》中提出的“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改革任务,及时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规范实践探索。
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需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与实践的强大动力。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环境法学者要有“择一事终一生”的倾心专注,“偏毫厘不敢安”的严谨细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保护与发展难题,在攻坚克难中彰显环境法学者的价值。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信心。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岗位,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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