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9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圆满完成。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我会致送《感谢信》。信中指出,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法工委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吕忠梅会长及研究会专家的大力支持。研究会先后提交了法典专家建议稿及多份高质量立法建议,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法典起草与论证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孙佑海、秦天宝同志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委员会成员,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汪劲、黄辉、竺效、张忠民等多位专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组织的相关会议,提出了高质量的立法意见和建议。中国法学会领导对研究会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给予通报表扬。近期,研究会将致信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的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对其贡献表示感谢。
据悉,研究会在吕忠梅会长的带领下,自2017年起设立"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完成了11个国家(地区)环境法典(含草案)的翻译工作,形成了涵盖5章、共计1100余条的法典专家建议稿。研究会在京组织召开了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全球环境法治合作研讨会,宣传美丽中国建设法治成就。法典顺利通过后,吕忠梅会长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上发表关于推进法典实施的理论文章,并承担学会"构建中国自主的生态环境法学知识体系"重大委托课题,推动生态环境部门法建设。研究会将继续带领全国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寻找发力点,努力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更好服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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