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美丽中国建设环境司法实务前瞻研讨会暨2025年度环境司法案例研讨会“开幕式及主旨演讲”发言摘编
编者按: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美丽中国建设环境司法实务前瞻研讨会暨2025年度环境司法案例研讨会由开幕式及主旨演讲、环境司法案例研讨与圆桌对话环节组成。以下为“开幕式及主旨演讲”的发言摘编。
胡云腾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与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成果和生动实践。我们要将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原则、理念、价值和要求贯穿于案例法学研究的全过程,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体现在每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阐释之中,以高质量案例研究成果服务生态环境法典的正确实施。
法典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其有效实施。将数以千条的法律规范及其精神,持续、稳定、坚决、无例外地落实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生活实践之中,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案例研究要聚焦法典实施过程中的争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勇于在思想、理念和认识上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健全生态环境法治的制度机制。生态环境案例法治和案例法学研究,核心任务就是把法典的独特功能充分阐释好、运用好,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形成了多部门联合发布案例、大力宣传和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热烈氛围。案例法学研究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的合作,通过联合研究典型案例等方式,从丰富的案例中提炼可参照、可复制的裁判规则与执法标准,以鲜活的案例讲好中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汇聚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具体而言,案例研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生态环境法典发挥立法的重要功能:
一是促进生态环境法典发挥好教育功能。一千二百多条、十六七万字的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厚重而又系统的生态环境教科书,对教育广大公民树立科学的生态环境理念意义重大,对培育各类社会主体树立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作用重大,我们要依托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做好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让生态环境法典广为认知、得到遵循,持续释放法典的教育教化功能。
二是促进生态环境法典发挥好预防功能。生态环境法典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是确立了防治优先的原则理念,把污染防治置于最重要的位置,把预防放在惩治之前,遵循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规律,有利于杜绝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避免出现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高发的现象,不让“出台一部法律带出一堆案件”的不正常现象重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重在抓好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将污染风险有效化解,将相关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我们要通过典型案例,在全社会树立预防为先、治理为主与打击为辅的鲜明共识,营造法律日益完备、案件日益减少、案例影响日益扩大的良性循环。
三是促进生态环境法典发挥好管理功能。生态环境法典中有大量的管理性规定,具体详细程度犹如一本操作规程,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和操作性。既对执法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供了系统的程序、规则和要求,也对企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从事涉及生态环境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思想引领。比如,法典对文明祭祀等小事都予以明确。通过宣传阐释法律和典型案例研究,促进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讲好中国人在推动建设全球生态环境命运共同体方面所做的各种努力。
四是促进发挥生态环境法典的惩戒功能。生态环境法典专设一编,系统规定了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且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领域,将违法行为细化为“十三加N”个类别,使法典真正“长出牙齿”,为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责任认定、处罚标准和价值取向上,生态环境法典坚守法治原则和谦抑理念,统筹考虑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综合执法和人性执法的关系,始终将恢复和促进生态环境更美更好作为执法司法目的,在后续的案例研究和宣传中,应当继续弘扬这些价值和原则。
五是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刑民行衔接要求落实到位。生态环境法典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民事司法的衔接与配合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协同适用意义重大。要通过案例研究,正确把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在价值、原则、理念和标准上的有机衔接,既要做好正向衔接,也要做好反向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案件查办、案件移送、程序适用和处罚执行等环节,促进“违法行为法定”“过罚相当”“一事不二罚”“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等原则理念的正确适用,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必受惩处,让法典的实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充分彰显其实践伟力和巨大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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