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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公共行政与法治》中译本
该书回应了美国当下大政府与规制国家崛起的政治现实,从古典自由主义的角度批评规制国家中的种种问题。本书提议更小的联邦政府,认为规制国家为监管者留下太多自由裁量的空间,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包括恣意妄为、不公平的决策、寻租和其他的权力滥用问题。作者从古典自由主义两大基石法治、私人合同与私有财产入手为这样的制度作了理论上的辩护,他主张这样的一种制度可以让政府有效追求有限的目标,同时又为社会本身保有一定的自主性。
作者简介
理查德·A·爱泼斯坦(RichardA.Epstein,1943—)现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詹姆斯·帕克·霍尔杰出服务法学荣誉教授、芝加哥大学医学院临床伦理学中心高级研究员,纽约大学劳伦斯·A.蒂施法学教授、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皮特及克里斯汀·贝德福德高级研究员、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成员。1964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66年获得牛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68年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得根特大学法律博士学位。1968年至1972年,任教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1972年至今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期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编辑(1981-1991年)以及《法律和经济杂志》编辑(1991-2001),2001年2月至6月,出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临时院长。主要代表作有:《古典自由主义的宪法:关于有限政府的未定求索》(TheClassicalLiberalConstitution:TheUncertainQuestforLimitedGovernment,2014)、《为自由而谋:私有财产、公共行政与法治》(DesignforLiberty:PrivateProperty,PublicAdministration,andtheRuleofLaw,2011)、《侵权法:案例与资料》(CasesandMaterialsonTorts,2004)、《简约法律的力量》(SimpleRulesforaComplexWorld,1995)、《征收:私有财产和征收权》(Takings:PrivatePropertyandthePowerofEminentDomain,1985)等。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引言
导论
第一章法治的传统概念
第二章法治的理性标准
第三章自然法和实用主义的共识
第四章自然法和功利主义的分歧
第五章在大社会体制中的财产权
第六章权利束
第七章征收
第八章自由利益
第九章正和项目
第十章最后再分配
第十一章减弱的法治
第十二章溯及力
第十三章现代适用:金融改革与医保
第十四章最后的反思
判例索引
写作本书的最初灵感来自于约翰和让·诺尔特研究小组在胡佛研究中心召集的主题为“财产权、自由和繁荣”的会议。在随后的许多场合,我将本书的许多片段说给我的研究小组、同事们听,从他们那里,我总能听到许多激烈但富有建设性的批评。这本书的使命是勾画我43年学术生涯中,一直激励着我的一些关切。本书牵涉到的一系列问题,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深入到细节问题时,我要感谢曲青林,他不知疲倦地指出如何让本书更容易让人理解,数量达一千多处。我还要感谢斯坦福法学院2010级的萨曼莎·贝特曼同学、纽约大学2010级的梅丽莎·伯杰和让娜·毕斯娜尔同学、芝加哥大学法学院2011级的艾萨克·格鲁伯和沙龙·亚崔斯同学,他们极富耐心,仔细阅读、校对、评论这本小册子的许多草稿。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曾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密歇根大学、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演讲中报告过本书的许多不同章节。显然,本书关注的问题几乎是普适性的。我的意思是,当今世界的许多不适都可以从本书标题的三个元素中反映出来。私有财产的保护已经被侵蚀。公共机构的大幅扩张给公共行政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只有大范围罔顾法治时才能得到满足。我们需要做出一些改变,以扭转美国和其他一些地方民间机构日益下滑的态势。本书包含了我对上述病症的诊断以及给出的治疗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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