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出版信息
【美】理查德·拉撒路斯:《环境法的形成》,庄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对美国环境法的演进历程进行系统研究的权威论著。美国环境法最初是如何产生的?环境法循此路径形成的原因何在?环境法当前面临的挑战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汇集成一个个引人入胜的环境法故事。通过审视美国现代环境法的前30年,研究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降所发生的影响环境立法的真实事件和案例,本书不只是描绘了一幅有关环境法的现实图景,更希望通过分析环境法的早期变迁,梳理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并探究自然世界是如何在其影响下发展的,以期对当下和未来环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所参考与借鉴。
作者简介
理查德·拉撒路斯(RichardJ.Lazarus),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最高法院辩护术、侵权法。1979—1983年就职于美国司法部的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门,1986—1989年就职于司法部总检察长办公室,担任总检察长助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40多个案件中代表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以及环保组织,并为其中的13个案件进行法庭口头辩论。曾担任美国总统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并负责调查2010年英国石油公司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根本原因。
译者简介
庄汉,男,1973年3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市绿色法治基地兼职研究人员,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台湾东吴大学法律学院、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与普渡大学联合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环境法学。
目录
致谢
前言
第一部分塑造环境法
第一章时间、空间与生态损害
一地球的生态系统:复杂性和动态性
二地球的变迁
第二章生态损害对环境保护法的影响
一复杂性
二科学上的不确定性
三动态性
四预防性
五争议性
第三章环境保护法对美国立法机构和立法程序提出的挑战
一立法机构的架构
二权威碎片化
三联邦制与分权
四偏颇的宪法
五政治进程
第二部分选择之路
第四章环境法的萌芽
一现代环境法的历史溯源
二时空观念的改变
三环境法的空间维度
四环境法的时间维度
第五章初始时代: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一法律领域的革命
二理查德·尼克松:一位推动和阻滞环境法发展的“环境总统”
三国会、法院和环境公益组织
四理解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一)信息公开的力量
(二)缺乏互信带来的悲剧
(三)环境立法的分歧:联邦化和监管革新
第六章奠基时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一未成功的里根改革
二环境法的固化
三美国法和法律职业中的绿色主义
四理解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一)环境法的坚守
(二)改造变革者
(三)环保组织的分裂
第七章成熟时代: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一不断转变的政治风向对环境法的影响
(一)“与美国签约”与第104次国会
(二)联邦司法机构性质的转变
二“环境种族主义:正是如此”
三州、部落和地方环境法
四环境法的国际化
五理解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一)两党合作的消亡
(二)行政立法的兴起和拨款法案的附加条款
(三)国家经济的“绿色化”
第三部分新千年的环境法
第八章美国环境法新兴的体系结构
一环境法的趋同
(一)《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
(二)污染控制法和自然资源法
二环境立法的演进趋势
(一)信息披露
(二)公众参与和公民诉讼
(三)在规定期限内广泛授权行政立法
(四)许可证要求和刑事制裁
(五)基于混合健康与技术的环境绩效标准
(六)合作联邦制
第九章时间和空间观念的改变:环境法未来的挑战
一空间观念的转变
二时间观念的转变
三对环境保护法的启示
四改革环境法
(一)通过更完善的环境信息来影响供给、需求与国家经济政策
(二)扩散污染源的监管
(三)构建国际环境立法机构
第十章环境法的第二“共和党时刻”
一环境法中的党派分歧
(一)行政部门
(二)司法部门
二环境法“第二共和党时刻”的前兆
结语:绿色的忧郁
译后记
中文版序言
在《环境法的形成》这本书中,我主要聚焦于20世纪下半叶美国现代环境法的出现时期,讲述了有关“环境法形成”的故事。我写作此书之时,在经历了四十年快速且时常激进的发展之后,美国的环境法已经走向成熟和稳定。本书研究了环境法是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进的,以阐明环境法在面对迄今为止所遭遇的最大的挑战:全球气候变化之时,应如何优雅地慢慢变老。
我很高兴地获悉,这个故事将在中国传播。这本书中讲述的故事与中国正在发生的故事密切相关。因此,它也与中国的读者息息相关,事实上,在这本书出版十多年后,相较于今天的美国,它讲述的故事对今天的中国更具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中国制定了或正在制定自己的环境法,可以借鉴美国人的经验:成功、失败和持续的抗争。我期待,更好地理解美国环境法的出现和发展,将有助于中国人民自主决定如何最好地塑造独特的环境法故事,即中国环境法的形成和演变。
这本书重点讲述20世纪下半叶的故事。当时,美国环境法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初美国诞生之时,环境法充其量不过是“马后炮”,它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私法中一个偶然的因素:“你不应该使用你的财产来伤害别人。”当然,彼时的美国人口稀疏,人们对环境科学的认识微乎其微,北美大陆的自然资源似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而这个国家的采掘业或重工业相对规模较小,的确,就其开采的广度和深度而言,相较于目前存在的情况,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随着工业的增长日新月异,美国开始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在某些零散的地方,特别是沿海岸、海湾和全国主要通航河流的交汇处,北美大陆的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从20世纪初开始,美国的立法者们偶尔会做出更协调一致的监管努力。然而,环境法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变得更加紧迫,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几年中,经济和技术迅猛发展,公众对公共健康、空气和水污染带来的不良影响的认识不断增强。1969年夏天,美国的“阿波罗11号”宇宙飞船载着三名宇航员成功登上月球,这次被誉为“月球上的人”的著名登陆,凸显了人类的潜力,但也暗示了人类的极限,因为第一张来自月球的照片彰显了地球的脆弱性。
从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美国的立法者们对公众激增的环境保护需求做出了积极回应。美国国会以压倒性的多数通过并由总统定期签署了一系列措辞强硬、雄心勃勃的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美国环境法开始发展成现在的样子:一项复杂的监管规划,对政府和私人企业都具有约束力,通常是由联邦政府推动的,但也必然涉及州和地方政府、行业、非政府组织、利益受影响的社区和个人。
今天的美国环境法是几十年来努力建立一套法律体系的产物,它实际上重新定义了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这些环境法律旨在解决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并强调更好地节约有限的自然资源。这些法律规范标准严苛,雄心勃勃,影响深远。当首次实施时,它们戏剧性地解决了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基于企业和个人权利的经济期望,并据以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包括空气和水等公共资源。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那些曾经具有破坏性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转换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部分。
新环境法在实现其环保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功。这些法律不可能是完美无缺、不需要反思和调整的,但负责实施和执行这些法律的诸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机构,忠实地履行了它们的职责。有毒物质的泄漏得到了处置,危险废弃物堆放点被清除干净,工业园区里的河流变得适合钓鱼和游泳,城市的空气也变得适宜呼吸,资源的消耗减缓,空气和水污染带来的公共健康风险显著下降,即使在工业活动增加时,环境风险也至少没有恶化。
可以确定的是,在美国各地,环境保护带来的利益并没有雨露均沾,并且不论是环境法带来的利益还是产生的相应成本,均没有获得公平的分配。在美国,环境不公正现象依然存在;贫穷的社区以及遭受种族与民族歧视的社区的环境污染状况没有太大改善,有时甚至会成为环保法律的受害者,因为这些法律承诺给予救济的方式是:将污染从富裕社区转移到贫穷社区。简而言之,环境保护法的成本和收益分配,并不能免受长期以来美国法律和经济以及其他领域中潜在的不公平和歧视的影响。
然而,尽管存在局限性,美国的经验仍揭示了一个基本的真理:在不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享受更多更广泛的环境保护。如果不厚此薄彼的话,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可以互补互利。随着美国环境保护的增强,美国经济也在增长。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惊人,从1970年到2000年,实际人均GDP几乎翻了一番。世界其他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大规模的、有时甚至是灾难性的环境恶化,却幸而没有发生在美国。此外,美国环境法及其斩获的环境保护成就,证明是持久的:它们顽强地经受住了各种各样的、持续削弱或消灭它们的企图的考验,尽管在抗争中难免留下累累伤痕。
事实上,环境法的成功如此引人注目,在美国如此多的地方被接受,以至于很多美国人显然已经忘记了起初为什么它是如此的必要。随着环境恶化的影响越来越小,美国民众对环境保护积极的政治支持也日渐式微。如今,美国人对待环境法可谓“日用而不觉”,美国环境法在重要性方面可能已经成为自身获得成功的牺牲品。
在美国,环境立法的另一个重要障碍是政治两极分化。虽然环境法在最初的几十年里得到了两党强有力的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势的发展,两个主要的国家政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场逐渐分化,无法达成立法上的妥协。这一问题并非环境法所独有:美国两大政党之间持续存在的、顽固的党派分歧,使得美国的立法程序越来越难以有效地解决问题。然而,环境法是两党政治分歧大的受害者之一。
由于这些和其他一些因素,美国环境法已经停滞不前。这种停滞趋势在2004年就已经初现端倪,本书在早期阶段就把这种趋势如实记录了下来。不幸的是,这种趋势目前还在持续,并在某种意义上日趋恶化,真不知将伊于胡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在新的科学信息、技术进步和经济形式变化的情况下,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法律往往没有适时修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25年间,美国国会就再没有制定新的全面的环境法。因此,负责执行环境保护任务的机构逐渐发现,自己试图在用过时的法律工具来解决现代环境问题。
当然,自本书2004年初版以来,并非所有发生在美国的环境新闻都是坏消息。例如,大多数行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量都有所下降。2012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自己的碳排放交易计划。2007年,环保倡导者在最高法院获得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胜利:在马萨诸塞州诉环境保护署(Massachusettsv.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一案中,最终判决批准了美国环境保护署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管权,此后,该机构还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大幅度减少碳排放的法规。
然而,在2017年,美国有可能失去其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在环境法领域所享有的领导地位,特别是在最近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之后,美国环境法已经停滞不前。但与此同时,中国正在展现其在国内和国际环境治理中日益增长的领导能力,中国既要面对国内的环境挑战,也要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
中国最近的经济增长是爆炸性的,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也已经大幅度提高。但是,如果没有创制出复杂的环境保护机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超过25年的时间里,人均GDP能够增长20倍,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在当下的中国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它们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迅速工业化的历史后果之一。中国许多人口最密集的城市都遭受着空气污染的影响,而且许多地区缺乏安全的饮用水,这对民众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很清楚,它需要新一代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及法律机构来执行和实施这些法律。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中国政府正再接再厉,着手制定和实施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保障中国的公共健康而免于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确保国家的自然资源不被浪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维持在可持续的范围内;保存特别美丽以及对子孙后代具有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区域。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要实现这一目标并非易事。对美国来说,环境保护过去是一路艰辛,未来也不会轻松。中国也必将如此。
事实上,中国的环境风险很大。中国的人口总数以及人口数量巨大的城市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要多,凡此种种,导致中国面临着急剧城市化必然带来的所有环境问题。中国拥有全世界大约6%的淡水和9%的农田。中国的森林覆盖面积超过200万平方公里,其中约有150万是原始森林。全中国领土大约有960万平方公里。在生物多样性方面,中国是10个最具“多样性”的国家之一,拥有超过10%的全球植物和脊椎动物物种,其中超过50%的植物物种是中国特有的。中国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全球1073个世界遗产中52个世界遗产的所在国。这些都是需要保护和管理的资源。
尽管中国的现代环境制度仍在发展之中,而且经常因没有完全兑现承诺而遭受批评,这些环保承诺是有前景的,但目前还处于萌芽状态。中国国家领导人在环境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精力。有些措施尤其具有创新性或重要性,或者以戏剧性的方式进行。
例如,从2008年到2015年,中国煤炭的市场供应份额大幅下降,从80%降至66%。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由于中国押注可再生能源以减少污染。自2015年以来,中国国内太阳能市场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市场。当时,为了推行采用太阳能发电的政策,中国成为比德国更大的太阳能消费国。最近,中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投资3610亿美元给可再生能源企业。政府的巨大投资不仅挹注在自己的电网上,而且用于引领全球范围内的太阳能消费:中国大力补贴清洁能源技术的生产,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风力涡轮机制造商的乐园,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导致世界太阳能产品价格从2008年到2013年下降了80%。据报道,中国在投资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也提高了现有燃煤电厂的能源使用效率。
在国际环境立法中,中国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许多方面,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潜在努力所面临的挑战,反映了所有环境法面临的挑战,在本书初版的2004年,国际环境法通常是环境法最为开放的前沿领域之一。在2004年,虽然国际环境协定在绝对数量方面并不短缺,但很少有人认真对待世界上最紧迫的环境挑战。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没有一个协调的国际环境机构能起到与世界贸易组织在国家贸易中相媲美的作用。时至今日,仍然缺乏这样的组织。
然而,自那以后,国际环境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最显著的例子是2015年12月签署的气候《巴黎协定》。中国在达成这一协议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如果中国不愿意参与这些谈判,并同意减少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一承诺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几乎没有其他国家愿意承诺减少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首次有197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截至2016年10月5日,其中159个缔约国已经批准了该协定,这足以使该协定在其条款下具有约束力。始于2014年11月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最终在巴黎达成协定,这是中美两国联合外交努力的结晶。中美两个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历史上都曾高度依赖煤炭,且很少在重大全球性问题上保持一致,在这次气候变化谈判中的通力合作,对于《巴黎协定》的最终达成来说,显然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美国在最近的总统选举之后,美国貌似与气候变化的全球舞台渐行渐远,美国总统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中国回应说将继续履行其在《巴黎协定》上承诺的碳减排计划,这为中国成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领导者,提供了机会。
如今,中国超越了美国,站在了通过创新的立法设计来应对气候变化的最前沿。中国目前正在考虑建立一个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对于那些一直呼吁更广泛的碳排放交易定价的人士而言,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令人振奋的前景。相比之下,美国总统和现任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已明确表示,他们打算废除清洁能源计划,这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BarackObama)领导的该机构在减少美国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所采取的主要监管措施。
本书中讲述的故事,阐明了为什么环境法起初步履维艰,以及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法很难坚持下去。它解释了这些挑战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些挑战大都植根于环境法寻求解决的环境问题的科学性质。本书还从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中找到了它们缘起的其他因素。还有一些原因则存在于国家的政治和立法体系结构中。
这就是为什么尽管美国的政治和立法制度明显与众不同,但在环境立法方面,美国的许多经验仍有值得其他国家借鉴之处。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正在加速努力,值此之际,中国人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此外,在最近几十年里,美国的环境立法悲剧性地停滞不前,美国应该反过来向中国取经,尤其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一重大环境威胁方面,中国潜在的开创性努力殊值借鉴。在这个重要的“环境法时刻”,拙著在中国出版,我由衷地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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