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批复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章程》的规定,我研究会将于近期成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国际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和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批复意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由孙佑海为主任委员候选人、国际环境法专业委员会由秦天宝为主任委员候选人、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由徐祥民为主任委员会候选人。
现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开征集委员各20人(不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左右。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规定和我研究会章程,有意愿担任委员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该专业委员会业务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深;
(三)学风严谨,品德高尚,愿意奉献;
(四)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者相应研究能力;
(五)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现任理事;
(六)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意愿担任委员的申请人应承诺每年至少能自费参加一次所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和学术会议,以及应邀参加研究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组织的其他公益学术活动。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担任一个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研究确有专长等特殊原因的,可以申请担任不超过两个专业委员会委员。
申请人应于2018年10月7日18:00点以前填写附件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下列专业委员会联系人:
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刘超,cserl@whu.edu.cn
国际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周琛,IELC-secretary@hotmail.com
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刘卫先,liuweixian78@163.com
各专业委员会由候选主任委员和候选副主任委员等组成审查小组,在考虑申请人背景、所在单位研究水平和申请人数、地域及性别平衡等因素的基础上,向有志于在该专业领域做贡献的中青年理事倾斜。各专业委员会应在2018年10月10日之前确定委员候选名单,报送研究会秘书处。
我研究会将在2018年10月14日之前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各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委员候选名单。我研究会将在2018年年会期间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报送中国法学会备案。
附件: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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