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一、刘国涛、余晓龙等:《法学论文写作指南》
二、刘国涛等:《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
01
著者:刘国涛余晓龙等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内容简介
今年10月份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法学论文写作指南》已经是第2版。2009年的版本(第1版)一经上市便受到读者的广泛欢迎好评,特别是广大法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普遍反映该书兼具理论性和实用性,为法学论文写作提供了非常细致、科学的帮助,已经成为法学论文写作和研究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书、案头书。鉴于这些年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学科体系的不断完善发展,也是随着作者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中收获的新的感受,作者在第1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实完善,重点加强了对法学研究方法的关注,强化了对论文写作的实例解析和谋篇布局指导,努力使本书的架构更加科学、内容更加充实、方法更加精准。全书分为四大章,分别是论文选题与资料收集,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论文撰写的具体规范,论文的修改、评价、答辩、发表。四章的内容涵盖了法学论文写作中经常遇到的或大或小的150个问题,这些问题的解答既可以帮助解决方法论的困惑,也能有效矫正技术性的偏失,进而更好地解决那些写作实践中亟需解决却又不易找到系统解决办法的难题。
序言
法学论文写作对法科学生以及走上工作岗位的法律工作者而言,都是一门专业必修课。这门必修课体现在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是需要持续不断努力增强的必备本领。写好法学论文,除去必要的理论和知识积累之外,最为重要的当数论文写作的方法了。方法是开启学问的钥匙。掌握了科学规范的学术论文写作方法,就找到了打开通往论文写作旅途大门的钥匙,就能从论文写作的一开始打好方法基础,练好写作基本功,促进论文写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思考,本人在2009年组织编著出版了《法学论文写作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一书。
随着对法学论文写作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基于对指导学生论文实践的不断发展,笔者萌生了对第一版《法学论文写作指南》进行修订完善的想法。可以说,论文写作方法既是写作的方法论,也是写作的具体规范。本书始终坚持写作需求导向,对涉及到的法学研究方法进行通俗化、条理化的整理和归纳,力争将理论研究方法落实到论文的写作思路和内容之中,方便写作者的理解和运用。本次再版紧扣法学研究方法的新动态,对质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方法等当前法学论文写作亟需深化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必要的增添;参考新的国家标准(例如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对有关内容做了全面更新;对全书结构和文字做了进一步优化。本书立足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常见的技术性、规范性问题,提供具体实用的处理办法,比如结论和结语有何区别?在WORD中如何自动生成论文目录?等等。这些处理办法看似细小繁琐却是十分重要的,了解了、记住了这些“细枝末节”也就具备了踏入这个行当门槛的基本条件,对养成良好的写作规范习惯意义不可谓不重大。
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先生所著的《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从2006年之前的网络整理版,到法律出版社2006年初版、2012年第2版,2017年第3版,长期以来,既是本人放置案头的经典著作,也是持续推荐给学生的必购、必读书目。梁先生运用自己亲自指导论文的大量实例,从“选题”“资料”“结构”“方法”“见解”“文章”“社会责任”七大方面,深入地、高屋建瓴地做了理论和实例相结合的非常细致的指导。笔者组织编著的《法学论文写作指南》这本小册子,则罗列了150个对避免出现“超低级错误”意义重大的细节性问题,与梁先生的大作可以配套使用。
文无定式,但有章法。本书写作的主要目的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主要涉及论文写作细节”的参考书;为广大老师提供一个辅导学生的工具,让您从从纠正学生一系列“超低级错误”的口干舌燥的“校对员”角色中解脱出来。希望通过再版的修正完善,更好地满足法学论文以及其他社会科学论文写作者的现实需求,力争把本书做成为大家日常写作的案头书、工具书。2014年,本人购得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出版的《法学论文写作》一书。其“前言”中说:“眼下法学院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承灌输,却很少教授法学论文的写作,更别提系统训练了,很多学生,包括一些已经读到博士的学生,还不知道怎么写论文。”“看着那些茫无头绪而又焦急万状的学生,我感到还是要早一点把我的体会写出来跟人分享,这样也可以免去我向他们一一重复某些同样的话。”同感、同感!得知名校教授也有如此苦恼时,本人对论文写作指导的态度,也由“比较痛苦”变得“心中有些释然”了。
怀揣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无限热爱,通过近些年接触到的新情况,了解到的新问题,触发出的新感悟,我们着手修订编著了目前的新版本。囿于水平等的限制,本书的写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当和疏漏之处,还请专家、读者多批评指正!衷心感谢!
2018年仲夏于泉城济南
第一章论文选题与资料收集
1.选题应遵循哪些原则?
2.选题的途径有哪些?
3.选题的方法有哪几种?
4.选题应具备哪几种思考方法?
5.选题需注意哪些问题?
……
第二章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1.选择论文结构应遵循哪些原则?
2.论文的基本结构形式是什么?
3.论文的主要类型和写作要求有哪些?
4.分析事物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5.分析问题的方法有哪几种?
……
第三章论文撰写的具体规范
1.作者署名应遵循哪些规则?
2.如何准确标注作者的单位?
3.什么是“通讯作者”?
4.作者姓名与单位名称的英译应遵循哪些规则?
5.正文中标题的撰写应遵循哪些规则?
……
第四章论文的修改、评价、答辩、发表
1.论文修改的范围包括哪几个方面?
2.论文修改的要求是什么?
3.论文修改的方法有哪几种?
4.论文修改中应具备哪些思维方式?
5.论文修改中如何高效应用计算机?
……
后记
从本书第1版出版(2009年9月)至今已经快十年了。本书第1版的编著和再版的深度修订中,我们参阅了大量优秀的方法论、论文写作方法的著作、论文及撰写工作须知等,在此对有关作者和单位表示感谢!
衷心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你们的优秀工作使得本书高质量出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该书一定会继续畅销!
衷心感谢重点承担第2版修订编著任务的作者----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余晓龙!衷心感谢参与第1版编著和第2版修订的作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刘志远、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陈雪、山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刘婷!当年的学生,已经成家立业,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国家栋梁。我们已经成了忘年好友!在许多方面,你们已经成为我的老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师之乐!
衷心感谢重点承担第2版修订编著任务的作者---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晓宏。您的理论素养和认真态度,让我非常敬佩!
衷心感谢我曾经长期学习、工作过的山东师范大学的领导、老师、朋友们!衷心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的老师们、朋友们!你们的培养、教育、帮助之恩,永远铭记!衷心感谢兄弟高校的朋友们!你们的热情帮助、真诚鼓励,给了我前行的信心和动力!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领导、老师、朋友们!你们的鼓励、帮助和真诚友谊,让我不断开阔视野、持续创新!
衷心感谢山东建筑大学的领导、老师、朋友们!你们的热情真诚帮助和博大胸怀,让我在工科见长的学校逐渐找到了学术契合点,长了见识,有了新的创新动力源!
衷心感谢与我共同学习过的所有学生们!教学相长,你们也教育了我,促我成长。你们时常报来的成长进步的好消息,是为师之乐!
衷心感谢我的家人!你们的理解和支持,让我能够保持“安心于教学科研”的姿态。为了开设好创新创业和自然与文化资源遗产开发保护有关的法治课程,我做了一点实践尝试,也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当别人无暇顾及,甚至不甚理解之时,于己却未必不是新的学术增长点,这也许正是“创”和“新”的精髓。
作者简介
刘国涛,男,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与生态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基地主任;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利代理人、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等。涉足研究领域主要是环境资源能源法学、工程法学、工程哲学与伦理、社科研究及创新创业方法、自然与文化资源利用及遗产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多项;出版个人专著和主编著作11部,发表论文80余篇。曾给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开设过“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工程哲学”、“工程伦理”“学术伦理与知识产权”等课程;给本科生开设的“环境法学”曾被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曾分别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首届“泉城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独立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4项;曾被评定为首届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第四届“教书育人”优秀研究生导师等。
余晓龙,男,法学硕士,现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生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于2014—2015年挂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助审员,参与审理、研究案件五十余起。2015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涉足研究领域主要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及相关的司法理论和审判实务。近年来,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等课题项目6项,主编和参编法学类著作、教材7部,发表论文10余篇,另有多篇论文获得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组织的征文奖项。
02
著者:刘国涛等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年10月
内容简介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产业供给结构、质量的问题是改革的着力点,在整体经济的“供给—需求”优化和经济体系完善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也日渐成为中国未来经济能否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特别是我国由“环境污染防治”发展到“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并将进一步跨越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进入“重视生态恢复和建设时代”的背景之下,作为有别于传统的经济产业,生态恢复产业逐渐凸显其独特和重要的价值。简要理解,生态恢复产业就是以修复环境功能,改善生态质量的产业样态,它对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具有基础性作用。本书以“产业法”为切入点,把握住了生态恢复法制的核心问题,对产业法和环境资源法理论的发展均有助益。多学科、多视角的协同创新,例如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的引入,为生态法制建设基础理论寻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丰富性、解释性、实践性强大的理论资源。
前言
现实的呼唤——实践价值
与传统的静脉产业不同,生态恢复产业的功能类似人类的肝、肺、骨髓,具有储存(储碳、涵养水源等)、解毒(生态自净)和造血(生态功能改善)功能,可称为“源产业”。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使我国由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发展到“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并已经跨越了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进入了“重视生态恢复、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时代”。从我国当前的大政方针来看,日益迫切需要加强生态环境物品的供给,开展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本研究成果适应时代需求,有利于响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加强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呼唤。在多学科、多视角进行协同创新的思路和视野中,聚焦新时代生态恢复产业法制,本成果在产业法层面上为促进“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行高效的法制建设建议。从十九大报告、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律看,都为生态恢复及其产业法制提出了制度细化的要求和制度效果的要求,也为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框架依据。
理论的响应——理论价值
环境法制与相关理论的发展过程和趋势是“重污染防治→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重→重生态建设”。生态恢复法制问题研究,是环境法制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助于完善环境法学理论和法制体系,使之适应低碳经济、“两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以“产业法”为切入点,把握了生态恢复法制的核心问题,对产业法和环境资源法理论的发展均有助益。多学科、多视角的协同创新,例如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的引入,为生态法制建设基础理论寻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丰富性、解释性、实践性强大的理论资源。
总体上看,本书主要是有几下六个特色:一是提出了“从绿色循环经济到生态增量经济”的社会经济发展观,重点论述了“生态增量经济”的必然性、可行性及其理论和现实意义。二是深入分析研究了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从生产力要素角度论证了“生物自然力”的理论统摄意义和对生物自然力法建设的重要参考与引导价值。对“生态生产力”的概念类型进行了细致分析,理清了有关概念的内在联系和相区别的深层原因,为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实践,提供了直接的、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武器。实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的理论基础与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的创新性衔接。三是“生物自然力”、“资源形成力”概念的提出和深入分析,有助于发展和完善马克思主义自然力理论和生态生产力理论,为生态恢复法制建设奠定更为精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四是探讨了“法制建设方法论:从新社会事实到新法律规范”;思考了为零散新社会事实及其相关的法制建设寻找“理论凝结点”(例如统摄性概念)的方法;探讨了类型化研究、“纲举目张式”的法律规范构建的方法论意义。五是分别以“三生一体(即生态、生产、生活环境一体)”、“正负外部性相协同”、“生态恢复法律责任”三个新视角,对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进行了新思考。六是从产业法的四大方面(产业结构调整法、产业组织法、产业技术法、产业空间布局法)梳理与研究了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问题。这是本书的核心之一,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产业法制建设理论和实践。
于山东建筑大学映雪湖畔
目录
第一章导言
第Ⅰ篇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研究的宏观思路
第二章生态恢复产业基础
第一节生态恢复内涵界定
第二节“生态增量经济”视野中的“生态恢复产业”
第三章生态恢复产业法基础
第一节产业法基础理论
第二节生态恢复法制基础
第三节绿色产业法制视野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
第四节我国现行生态恢复法律政策
第四章多学科视野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
第一节公共物品供给理论
第二节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
第三节其他相关学科理论支撑
第五章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现实地位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社会基础与法制基础
第六章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基本思路
第三节生态恢复产业中的“标准”制定思路
第七章法制建设方法论:从新社会事实到新法律规范
第一节问题的缘起
第二节类型化方法
第三节从新事实到新规范
第Ⅱ篇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的生产力理论支撑研究
第八章环境生产理论与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环境生产理论
第二节环境生产与生态恢复的关系
第三节环境生产理论的法制建设意义
第九章生产力要素中“力”的新思考
第一节生物自然力
第二节生产力要素及其改良必要性
第三节生产力要素视野中的生物自然力
第四节生物自然力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第五节“资源形成力”初探
第十章“生态生产力”的类型分析
第一节生态生产力类型分析的必要性和前提
第二节生态生产力类型及其评价
第三节生态生产力的法制建设意义
第Ⅲ篇创新视角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及法律责任研究
第十一章“三生一体”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三生一体”的必然性
第二节生态恢复法制的“三生一体化”
第十二章“正负外部性协调”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外部性理论应用之增强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的“正向构建”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与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法律责任与产业发展
第二节实际案例中的生态恢复责任
第Ⅳ篇传统产业政策法视角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
第十四章产业结构调整法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结构调整法制建设概述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结构调整法具体制度设计
第十五章产业组织法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组织法制建设概述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组织法具体制度设计
第十六章产业技术法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技术法制建设概述
第二节我国生态恢复产业技术法制的问题与完善
第十七章产业布局法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生态恢复产业布局法制建设概述
第二节生态恢复产业布局法具体制度设计
第Ⅴ篇具体生态恢复领域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
第十八章荒漠化治理中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荒漠化及相关概念
第二节荒漠化治理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三节石漠化治理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十九章退化草场和森林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退化草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二节退化森林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二十章农产品产地土壤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农产品产地土壤生态恢复产业概述
第二节农产品产地土壤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现状
第三节农产品产地土壤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的问题与完善
第二十一章污染场地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污染场地生态恢复产业概述
第二节我国污染场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现状
第三节我国污染场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域外污染场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的经验
第五节我国污染场地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的完善
第二十二章建筑产业发展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城乡规划、建筑产业与生态恢复
第二节城乡规划视野中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三节建筑垃圾处理有关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二十三章废弃矿山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
第二节我国废弃矿山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二十四章湿地、海岸和污染水体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一节湿地和海岸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第二节污染水体相关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
后记
后记(真诚致谢)
衷心感谢参与本研究的优秀合作者们!是你们的无私奉献、辛勤耕耘使本著作得以诞生。合作者是:马凤玲、余晓龙、张百灵、王翠敏、杨蕾、董蕾红、刘晓宏、徐红菊、郭剑仁。
本著作由刘国涛总体设计组织撰写、安排出版,马凤玲、余晓龙、张百灵在设计、组织、统稿、定稿等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了较多的贡献。其余作者分别承担了相应的章节编写任务。在此,谨对他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衷心感谢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和朋友们!是你们给予的真诚理解、帮助和支持,使得本著作撰写工作顺利完成并得以奉献社会!
衷心感谢法律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们!你们广阔的学术胸怀、深远的学术眼光、高尚的环境道德境界和卓越的编辑工作,使得本书得以在贵社高质量出版!
衷心感谢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们!通过学习、引用你们的优秀成果,本书得以成型、添彩。
本人所在单位山东建筑大学有“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获批山东省首批全国首个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土木结构防灾减灾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文物局批准我校设立了国家乡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重点科研基地;建筑学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和给水排水4个专业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以上5个学科专业将在未来几年获得近2亿元的财政建设经费。这将会大大促进我校绿色建筑技术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也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合作空间。我校法学院在“入主流、倡交叉、重应用、创特色”的办院方针指导下,不懈努力、长期积累,在与环保和建筑有关的工程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较为优秀的成绩,与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共同建设了“工程建设与生态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基地”,经学校批准建立了“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学研究中心”等,形成了围绕“绿色建筑”有特色、有重点、多层次、多角度的“绿色、工程、文化与法治”协同创新研究平台。本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是协同创新的结果。
本人是从山东师范大学被引进至山东建筑大学的。本书付梓之际,满怀感恩之情地衷心感谢我曾长期学习、工作过的山东师范大学的领导和老师们!是领导、老师们长期培养了我,一直以来给予了真诚的理解和支持!满怀感恩之情地衷心感谢山东建筑大学的领导和老师们!是领导、老师们的引领和帮助,使我的教学科研工作逐渐与建大深度接轨。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积极投身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去,协同创新,为学科建设、为绿色工程法学的发展奉献绵薄之力!
衷心感谢我的学生们!你们朝气蓬勃、努力学习,让我欣慰!
衷心感谢我的家人!你们给予了我幸福港湾!
衷心感谢专家、读者不吝指正!真诚欢迎您光临山东建筑大学指导、交流!
于山东建筑大学映雪湖畔
作者简介
刘国涛,男,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与生态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基地主任;曾任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仲裁员等;涉足研究领域主要是环境资源能源法学、工程法学、工程哲学与伦理、社科研究及创新创业方法、自然与文化资源利用及遗产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曾分别被评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首届“泉城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独立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4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多项;出版个人专著和主编著作11部,发表论文80余篇。与本研究有关的论文《“环境生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及其法学意义》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论文《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背景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建设》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马克思主义环境生产理论指导下的生态恢复产业法制研究论纲》、《从环境保护到环境保健--论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趋势》、《论回归自然的生态农业法制构建》蕴涵了一定的独到见解。
编著委员会:
主编:刘国涛
副主编:马凤玲、余晓龙、张百灵
其他编委:王翠敏、杨蕾、董蕾红、刘晓宏、徐红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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