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11月1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协办的环境法教学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成功举办。本次教学研讨会以“实践教学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主题,共设【环境法教学方法的创新】【环境法实践教学经验的分享】【环境法教学理论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环境法课程设计的创新】等四个研讨单元,旨在就环境法教学方法、教材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进行研究。会上,20余位来自全国各高校的发言人进行了主题发言,50余位参会人参与了相关主题讨论。
图1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周晋峰秘书长分别致辞。此后,研讨会按照主题单元开展。
【环境法教学方法的创新】单元
图2
本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磊副教授主持。
图3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柯坚教授围绕“圆桌会议课程的内涵、创新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以及基本要求和方法”做了详尽阐述,并提出该教学改革意义不局限于法学专业,有助于从总体上丰富和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组织形式、方法和教学理念,推动我国法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学理论和实践的改革和发展。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罗丽教授作了《探索“双性结合型教学模式”——兼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发言,分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中实际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方法改革,对“双性结合型教学模式”的意义、应用和效果进行了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结合“竺效的环境法课堂”微信公众号,细致阐述了微信公众号辅助环境法教学的潜力和尝试,分享了微信公众号辅助环境法教学的相关思考。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作了《本科生环境法课程的类型化与教学方法的差异化选择》发言,根据授课对象知识背景的不同,将本科阶段的环境法课程分成以下三类: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的环境法、作为环境科学专业课程的环境法以及作为法学专业课程的环境法,并分别作了深入阐述。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梅宏副教授作了《教研相长理念指导下的法学课程教学创新》的发言,指出“教研相长”理念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并解释该理念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收效。
【环境法实践教学经验的分享】单元
图4
本单元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焦艳鹏教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总法律顾问王文勇主持。
图5
河南科技大学李亚红副教授以“诊所式法学教育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为发言主题,对环境法教学现状作了评述,并对诊所式法学教育在环境法教学中的适用价值和推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西南林业大学陈悦副教授作了《环境法治背景下新型环境法律诊所模式的实践探索》的发言,以西南林业大学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法律诊所实践为例,以发现和解决西南地区特有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生态破坏调查、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为环保组织提供法律支持,与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合作,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实现从实践-研究-立法-实践的良性循环。
辽宁科技大学武婷婷副教授对PBL案例教学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此种教学方式在环境法课程中的具体应用,分享了其中体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曹炜助理教授作了《环境法主文献在环境法教学中的作用》的发言,对环境法主文献的编制背景、编选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总结介绍了环境法主文献的编写经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董岩讲师基于相关调查结果介绍了翻转课堂模式的授课效果。同时分析了在大班教学中应用TBL和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方法在学生参与度、小组内部互动等方面存在的亟待提升完善之处,为翻转课堂在大班教学中的操作实践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副教授作了《环境法学实践教学的尝试:模拟听证会》的发言,结合教学实践及经验对“模拟听证会”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难点和实际教学效果进行了阐述.。
【环境法教学理论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单元
本单元由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副教授主持。
图6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阐述了对研究生论文质量现状进行的分析和思考,并对学生论文质量的提高提出了相关建议。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杨朝霞副教授提出了自己对环境法课程的理解,并对授课结构、体系和框架进行了介绍。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林燕梅副教授基于自身教学实践,以自己所承担的项目——生态践行者项目为观察对象,结合中美法学院教学对比,分析了项目所基于的PBSL理论和方法,具体的项目设计和培养方案,以及近期的实施效果,同时也提出了更好培养环境公益法实践者的建议。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百灵副教授以培养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互动型法治人才为主题,提出了多元系统化的教学目标体系和互动型教学方法体系,并进行了详细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对环境法研究和教学的立场、路径与范式进行了阐述,并与参会者进行了环境经济法内涵、环境法价值追求、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方式和相关考虑因素的讨论。
【环境法课程设计的创新】单元
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主持。
图7
东北林业大学荆珍副教授作了《课程探讨》的发言,探讨该课程的资料选取、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问题,旨在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并助力环境法学研究生的科研与写作。同时也指出,此课程对师资的要求较高。
福州大学法学院陈宇讲师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课程的设计进行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分析,表示在该课程中将实验教学纳入法学教育环节,对改善目前环境法学毕业生在各类相关实务工作中“看不懂、不会用”等窘境的改善有重要作用。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婧讲师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主要原因、环境实务部门人才需要等角度,提出要结合化工类专业特点培养有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指出了对化工类专业学生开设《环境法》课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温慧卿副教授认为,环境法教学不仅应当在法律专业本科生中开设,也应当在高职法律专业学生以及非法学专业大学生中开设,并讲述了非法学专业环境法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副馆长刘明副研究馆员以文献检索辅助比较环境法课程教学为例,探讨了文献检索能力训练与法学专业课合作教学模式的必要性、设计原则和内容设置等,重新审视了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思考。
研讨会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李艳芳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灿发教授分别作总结发言。
图8
孙佑海教授在肯定环境法学现有成绩的同时,鼓励环境法学者迈开步子,改进现状,促进“环境法再出发”,力争实现环境法学成为官方认可的独立法律部门、形成成熟的环境法教学体系、达到清楚的环境法理论和专门的法律术语的目的。
王灿发教授表示,在此次研讨会收获很多,同时提出环境法教学要相互学习,本硕博应有针对性教学,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环境问题能力等建议,以培养真正的环境法人才。
【文章来源】全文转载自“竺效的环境法课堂”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