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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论丛》第八卷出版在2009年,时间注定了它的不平凡,与理论无关。日月轮回与薪火传承中,中国环境法走过了迂回曲折三十年。三十年,环境法从无到有,依然幼年;三十年,一代人从风华正茂到双鬓染白,青春已逝。与往年一样,2009年依然有丰富多彩的环境法学术活动,各种邀请纷至沓来;与往年不一样,2009年的环境法学术活动,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三十年的话题,希望藉此回顾、总结中国环境法,同时也发展、展望中国环境法。《论丛》第八卷的内容,也多了些通过社会调查、实证分析而对中国环境资源法进行梳理、反思的文章,恰也契合了三十年的主题,虽然我们并非刻意为之。
时间造就了三十年,值得纪念!时间也会铸成最大的遗憾,令人唏嘘!2009年,中国环境法的创始人、我最敬爱的导师——韩德培先生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挚爱的环境法!现在也还清晰的记得,5月29日晚上快到十点,接到噩耗,我连问三个真的吗?怎么也不敢相信。那一刻,有无比的悲恸,更有无限愧疚。这两年因为工作不断变动,一直忙忙碌碌,很久没有去拜望先生。春节前有人捎话,说先生在问,好久没有见到你了,不知道你的近况,你最好去看看吧!我对捎话的人说:真是不好意思,总是让先生挂念,因为我的母亲年前辞世,按照家乡风俗,新年不能到处乱跑,不好去给先生拜年,请替我向先生道歉。等到过了祭日,我再去看望先生。年后就传来了先生住院的消息,想去探望,但一问说是医生要求尽量少去人,让先生可以好好休息。自己便不敢贸然行事,影响了先生的治疗。于是,一心想着今年是先生的百岁寿诞,到那个时候去为先生祝寿。我知道,为先生做百岁寿辰,一直是弟子们最大的心愿,筹备工作早早的就开始了,我们满心期待的做着一点一滴的事情。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时间会如此无情,瞬间斩断天上人间,让心愿变成遗憾!
我到灵堂祭拜,学兄告诉我先生直到最后时刻,还在关心环境法所,牵挂环境法的未来,并说最不放心的就是环境法。抬眼望去,先生的遗像挂在墙上,依然是那样微笑着看着我,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宛若入学第一课,先生用他那带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在给我们讲中国环境法创立;又似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时,先生担任会长时对环境法新人们说,我已经是黄土到脖子的人了,你们要尽快成长,尽快接班;想起了先生为将环境法所建成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以九十多岁的高龄,向专家进行陈述……,往事如潮,历历在目。
师从先生之前,在北大图书馆曾经读过批判大右派韩德培的论文集,对这个由著名国际法学家周鲠生从哈佛大学聘到武汉大学直接当教授,但却被批判为“山中宰相”、策划制造了“资产阶级大染缸”的传奇人物充满了好奇。我到武大,成为学生后,曾经和先生说起读过批判先生的书。先生问,你读了感觉如何?我说对于批判的文字没有留下什么记忆,无非是虚张声势,但对先生的文章《我们所需要的法治》却印象深刻。先生听了哈哈大笑!
我毕业那年,武大环境法所希望我能留在所里继续从事环境法研究。我当年是先分配到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后考研究生,考研时学校不同意转档案,毕业时不能再参加分配,只能回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先生对我留在武大非常支持,专程到中南政法学院找到当时的领导、也是韩老的学生的罗院长进行交涉,并几次利用开会的机会向学校领导提要求,希望中南能够放我到武大工作。此事几经周折,最终没有实现,却为我与武大环境法所长期以来割不断的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多年来,虽然我不是武大环境法所的在册人员,但从来没有离开过环境法所的研究工作,从刚毕业时参与老师们的课题与立法研究,到后来成为环境法所里的硕导、博导,再到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基地的学术带头人、学术委员会委员。
这些年来,先生一直关心、记挂着我的成长,对于我的每一个进步,先生都非常看重。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先生坐在主席台上,我到晚了,坐在最后一排。会上,先生有事先离开了。会议结束后,坐在先生旁边的人告诉我,你进来时,先生在问:是吕忠梅吗?后来,我去看望先生时,说起这件事,抱歉当时没有能向先生报到。先生说:我老了,怕没有看清楚,知道你来参加这个会议了,就很高兴,当时你也无法给我说话,我明白。
送别先生那天,大雨滂沱,老天爷也在为伟人的离去伤心!弟子们从海外、从四面八方赶了回来。瞻仰着先生安详的遗容,想起自己没有去向先生报告这两年我的工作变动,没有去聆听先生的教诲,没有去看望病重的先生,泪长流!
先生走后,有媒体约我写点纪念的文字,都被我婉拒了。因为先生的音容笑貌,先生的为学为人,还有先生的传奇一生,如同珞珈山上的梅花,高洁、淡雅、苍劲,见过了会久久的留在记忆里,却不知如何能够表达准确。现在,趁着写《论丛》序言的机会,献上一片迟来的心香,遥寄中国环境法的创始人、我敬爱的导师——韩德培先生!
先生英灵已去,留给我们的有永远的精神与未竟的事业!先生有感曰:“岁逢庚辰年,九秩入高龄;虽云桑榆晚,犹存赤子心。满园百花放,盛世万象新;鞠躬尽余热,接力有来人。”
环境法的事业,需要“接力有来人”;环境法的成长,更需要每一个人“犹存赤子心”,摒弃私欲杂念,秉承学术宗旨、弘扬学术精神、传递学术信仰!
《环境资源法论丛》将为此而不懈努力!
2009年7月19日于大九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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