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为实施中国高校环境法青年教师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提高高校法学院系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院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于2019年7月21日至26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中国高校环境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本次培训活动系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资助中国高校环境法青年教师技能提升培训计划2019年第二期培训,由辽宁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培训活动将邀请活跃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和研究一线的老中青教师分享环境法学本科教学心得,并拟就环境法本科教学课程设计、教学内容规范化、教材选用与教学方法运用、环境法实践能力培养、环境法学教学与研究的互动等方面展开培训与交流。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1日(周日)至7月26日(周五)。7月21日(周日)下午报到(当日8:00后全天可办理入住)。
地点:沈阳市方特花园酒店(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盛京大街55号(近道义大街),电话:024-62788999)
二、参加培训人员
本期培训计划招收约30名学员。国内高校(含法学院系及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院系)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和研究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今年应届毕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以及在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以报名参加。本期优先录取华北、东北和临近地区的报名学员,参加过第一期培训的学员请勿报名。
三、费用负担
会务组统一安排本次培训并承担受邀人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双人间)、餐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实报实销受邀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会议结束后凭往返火车票、或行程单和登机牌等有效凭证)。
四、参加培训要求
1.接受邀请参会人员必须全程参加7月22日至7月24日的课堂培训与研讨环节,提前离会者不颁发培训证书。7月25日赴本溪的现场地质环境保护法教学实践活动可自愿参加。
2.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参会,并准备所在学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本科教学大纲的电子版资料。
五、联系方式
1.请有意参加者在7月1日前将报名表发到lndxhjf@126.com。
2.联系人:
马海天,辽宁知识产权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3998877266
刘佳奇,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8640035268
2019年6月15日 附件: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