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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26日,阿里巴巴中国高校青年环境法教师技能提升培训(2019年第二期)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本次培训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作为授课讲师参加本次培训的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柯坚教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刘国涛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罗吉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教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王宏巍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小钢教授,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王政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副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梅宏副教授,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郭武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刘佳奇副教授。
参加本次培训的三十名学员系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从四十余名培训报名者中审核筛选加以确定。本次培训为期四天,安排密集紧凑,设专题演讲、环境法教学规范化、教学圆桌会议及现场教学等环节。各位授课讲师分享自身的环境法教学经验和方法,引导学员针对各培训单元展开分组讨论和交流。
7月22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和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和承办方致辞。
在开幕式后的第一单元培训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作了题为《环境法学本科教学之我见》的专题演讲。周珂教授从本科生培养路线图、环境法本科教学特点、鼓励研究型学习、借鉴法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介绍法律竞合与聚合的具体案例等方面,与各位学员分享了自己多年来在环境法教学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学员们从中获益良多。
在第二单元“环境法学本科教学大纲的总体设计”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以《如何讲好第一课》为题,就如何提升环境法学本科教学技能,促进环境法学学科整体发展进行专题讲授,并且引导学员们思考如何设计教学大纲,分组讨论在不同学时下讲授大纲中的各部分合理占比。
7月22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柯坚教授担任第三单元引导讲师。柯坚教授分享了自己在环境法总论的教学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体会,并指出法学的分化是一种趋势,但它必须基于某种基础性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建议学员应以物权、行政(规制)为研究依托,开展环境法教学研究。在接下来的第四单元培训中,山东建筑大学刘国涛教授围绕环境法律关系和综合性制度两项内容,对学员进行环境法总论部分的进一步引导。
23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罗吉副教授在第五单元培训中,针对环境法总论中的责任论,从授课学时、授课内容和授课方法等方面进行引导。在第六单元的“国际环境法”培训中,厦门大学朱晓勤教授则向学员展示了国际环境法教学应当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并在与学员的交流中针对国际环境法课时量不足、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解答了学员们在教学中存在的现实困惑。
23日下午,东北林业大学王宏巍副教授在第七单元“生态保护法”中,围绕生态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在各论部分“合一”抑或“分离”的体例安排,以及生态保护法中教学知识点的选择进行引导教学。在接下来的第八单元“自然资源(保护)法”培训中,吉林大学王小钢教授从现实案例和中外相关法律概念的比较入手,进一步针对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例安排、教学方法和主要教学单元设计展开引导。
24日上午,在第九单元的培训中,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王政教授围绕“内容的确定”、“方法的拓展”两方面,引导学员对污染防治法的教学内容进行深入的交流。
在接下来的第十单元“环境法学教学方式创新”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副教授作题为《我在北师大法学院教环境法》的专题演讲。从教学目标、课件准备、导论课、日常教学、模拟听证会、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等方面,与各位学员全方位分享了自己从事环境法本科教学的经验和感悟,引发了学员的深入思考和强烈共鸣。
在第十一单元“环境法学教学方式创新”中,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梅宏副教授精心准备、全情投入,向学员们展示并在培训现场实践了调查问卷、在线交流、影视配音、五方协商、现场点评等多种新颖的教学方法,引发了学员极大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借鉴的意愿。
24日下午,在第十二单元“环境法学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引导单元中,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郭武教授结合自身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经验与感悟,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与学员就环境法教学与科研关系进行深入交流。辽宁大学法学院刘佳奇副教授则在第十三单元“现场教学”引导环节,结合本次培训现场教学点的实际情况及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公园体制的改革背景,从现场教学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可能的关注点等方面对学员进行现场教学实施前的引导。
7月24日下午5时,在顺利完成前序各项培训单元后,本次培训进入最后一个室内培训单元——“环境法学教学圆桌会议”。本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胡静教授主持,辽宁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闫海教授首先代表承办方致辞,然后胡静教授代表主办方做培训总结,接着学员结合自身感受就分组、会议安排等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胡静教授向各位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25日上午,在辽宁大学法学院马海天副院长、辽宁大学法学院刘佳奇副教授的组织和带领下,学员前往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和本溪地质博物馆体验现场教学。现场教学过程中,在讲师的引导下,学员们对自然保护地和国家公园立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现场教学成效。
本次培训是由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资助、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学研究会主办的中国高校环境法青年教师技能系列培训之一。在承办方辽宁大学法学院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本次培训得以成功举办。通过这次培训,授课教师和学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不仅令参与者对环境法教学内容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促进了环境法教学内容共识的提炼和形成,而且有助于推动环境法教学方法的探索和创新。本次培训是继2010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后,东北地区承办的又一次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环境法学术活动。本次培训的成功的举办,对于促进我国环境法教育创新、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推动东北地区环境法学科队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