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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20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及欧洲环保协会举办的“新时代绿色丝绸之路”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佑海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灿发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副会长于文轩教授、常务理事王秀卫教授、理事周琛助理教授等应邀参加本次会议。来自东非法院、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乌克兰、缅甸、泰国的法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欧洲环保协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福建、河南、重庆、甘肃、贵州等法院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吕忠梅教授在开幕式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中。吕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对中外法官与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向与会专家介绍了研究会及其服务国家环境法治的基本情况。吕忠梅教授提出,此次国际研讨会以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为主题,集中探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司法合作,创造开放包容的实施环境法律的司法条件等问题,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会议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研讨主题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境司法理念与实践的对话交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庭长主持,在这一环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大法官介绍了中国环境司法的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贡献及展望,吕忠梅教授集中对生态修复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就中国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总体发展进行了介绍,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法官谢尔穆哈梅托夫·别布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法蒂玛·莫多维克介绍了本国环境司法的发展情况,江苏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向大会介绍了各自在环境司法领域的建设心得体会。
第二阶段研讨主题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司法”,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佑海教授提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未来应逐步发展为环境司法的主流、东非法院(东非共同体司法机构)院长伊曼纽尔·乌吉拉什布贾法官对于该区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案例进行了介绍,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教授从国际视角就《生物多样性公约》与中国的因应进行分析,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秀卫教授集中介绍了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福建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分别介绍了本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先进做法。
第三阶段研讨主题为::气候变化应对和司法,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席小鸿主持。联合国环境署环境法律和公约司司长伊丽莎白·穆雷玛指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巨大挑战,各国司法机构应有所作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克伦邦高级法院法官邓科科介绍了本国法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努力,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周琛就气候变化公益诉讼案例进行了分析,甘肃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分别就本省司法机关在审理气候变化领域案件的经验进行了分享。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书记陆效龙主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秘书处副处长刘侃博士、欧洲环保协会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先生、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教授分别发言;最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法官对大会情况做总结发言,王旭光庭长认为,此次会议准备筹备充分,各位法官和学者就“一带一路”的环境司法合作提出了深入、独到的见解,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中国将继续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等领域的环境司法实践,不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界和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打造“新时代绿色丝绸之路”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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