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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1日至22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环境法评论》协办的2019年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珞珈环境法论坛第二十一期)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规制变迁:环境法学的回应与展望”。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苏州大学、宁波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以及境外德国慕尼黑大学、日本大阪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几十家兄弟院校以及武汉大学的近100名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于9月21日上午举行,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马亮主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胡甲刚、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副主编张爱梅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胡甲刚副处长对各高校的老师与博士生的莅临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环境法所主办的博士生学术论坛是武汉大学重点建设、长期坚持的项目。他希望博士生注重建立学术共同体,在交流中汲取集体智慧、开阔眼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状况,指出环境法学是法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肯定了环境法学科对我国生态文明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他鼓励各位同学把本次论坛当作一次砥砺学术、磨炼意志的机会,认真报告,仔细聆听,吸收知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对受邀参加此次论坛深表荣幸,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环境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努力表示赞叹与钦佩。他期待各位老师与同学在此次论坛中的精彩发言与思想碰撞,同时也希望日后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以及所有与会的各兄弟单位,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环境法学科建设等方向展开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副主编张爱梅对参加本次博士生论坛表示荣幸与感谢。她介绍了《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在环境法领域刊发文章的情况,期望同各位环境法同仁一起参与这美好时代,在此次论坛中共同学习与探讨。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欢迎国内各培养单位最优秀的一批环境法学博士生们,在最美丽的季节,来到全国最美丽的大学,来展示自己最具才华的一面。他指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培养中心一直都是基地的使命之一。自2015年以来,历届博士生论坛的举办都得到了学校、学院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他提到此次论坛特别邀请了三家协办单位,旨在优化会议组织模式,为各位前来学习交流的同学们、老师们提供一个更专业的学术平台,以更好的服务大家。他强调,本次环境法博士生论坛从会议组织到议程设置和发言时间安排以及展板设计等,都凸显了博士生的主体性。他希望,各位参会博士生,既能展示观点、也能交流方法,既要砥砺思想、也要结交朋友,既要积极参会,也要适当办会。
本次博士生论坛分为两大板块:我国知名环境法学者进行学术特邀报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
在环境法学者特邀报告板块,福州大学沈跃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肖国兴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宝副教授先后做了主题为“环境司法裁判中的罚金”、“环境法学研习的爱与哀愁”、“能源市场与能源规制的法律维度”、“规制的内涵变迁与现代环境法的演进”的精彩报告。
在博士生学术交流版块,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新时代能源规制与气候变化”,由江苏师范大学王慧和武汉大学区树添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王若谷、武汉大学韵澜、中央财经大学刘学涛、武汉大学马亮作报告。第二单元“规制变迁与环境法因应”,由河南科技大学刘先辉和武汉大学刘彤彤主持,重庆大学谢忠洲、中国政法大学马腾、福州大学王莉作报告。第三单元“规制变迁与环境问题研究”由武汉大学齐婉婉和武汉大学张琪静主持,由浙江财经大学姜渊、南开大学孙成龙、澳门科技大学李斌锐作报告。第四单元“部门法学与环境法的互动”由宁波大学杜寅和中共佛山市委党校肖明新主持,由中国人民大学段沁、武汉大学何颖莹、中国人民大学梁晓敏、华东政法大学李小强、中山大学田文娟作报告。来自全国各高校的近二十名博士代表为了不同议题展开了热烈而精彩的学术交流。
报告之后,华东政法大学肖国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朱炳成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宝副教授、福州大学沈跃东教授,我所柯坚教授、陈海嵩教授、罗吉副教授等进行了精彩点评并给予了汇报博士生丰富的可行性建议与指导意见。
论坛闭幕式于9月22日上午举行,由武汉大学博士生刘梦瑶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教授发表了闭幕辞。柯坚教授指出,我国已将环境保护问题上升至战略地位,人民群众也对此抱有热情期待,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在座各位年轻学者作为环境法研究者肩负的使命重大、任务艰巨。同学们今后开展环境法学研究的时候,应植根于中国已有、既定的法治发展土壤,以问题为导向,同时加强部门法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吸收与借鉴其他法学学科的理论工具与方法。最后,柯坚教授代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再次表示感谢,欢迎各位同仁以后常来武大交流。
据悉,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为全国的环境法学博士生提供一个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拓宽博士生的学术视野,激发博士生的创新思维,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论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为主进行筹备和组织,以参会博士生自主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为主,同时,积极发挥导师和著名专家的指导作用,帮助博士生开阔视野,启迪智慧,提高创新能力。
本次论坛是我所继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成功举办以“生态文明与环境司法”“绿色理念下的环境立法与环境司法”“法治视野下的环境利益:缘起、现状与展望”和“新时代环境法学的使命与担当”为主题的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后,第五次举办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该论坛自创办举办以来,受到了国(境)内外广大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导师和培养单位的普遍重视和广泛好评,已经发展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也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学博士生论坛品牌。
【转载说明】本文转载自“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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