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3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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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发挥的典型和事迹,可由法学会报刊、网站组织报道,也可推荐中央主要媒体采访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典型和事迹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法学法律工作者针对疫情暴露出有关法律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加强法学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和对策,服务科学决策的典型和事迹;
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风险评估等法治实践工作的典型和事迹;
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的典型和事迹;
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发声,发挥对外法学交流重要渠道作用的典型和事迹。
以上典型和事迹,可以是新闻稿,也可以是素材。
二、报送方式
请将信息通过邮箱报送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杜辉,邮箱:duhui118@163.com; 秘书处邮箱:cserl@whu.edu.cn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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