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3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作者简介】吕忠梅,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文章来源】本文原刊载于法制日报《我与法制日报二三事》专辑(2020年7月6日)。
【转载说明】本文转载自“法制日报”公众号。
2019年,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我在参与立法论证工作中,在对相关研究成果和媒体报道进行梳理时发现,从1999年到2020年,《法制日报》坚持提供大幅版面、多位记者坚定跟踪报道,记录了长江保护立法“挑战不可能”的演变史,见证了长江保护立法“从无到有”的全过程,是目前可以找到的关于长江保护立法报道最完整、最深入的媒体。
作为长江保护立法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之一,我个人深受《法制日报》胸怀宽广、矢志不移、专业精深的传播理念和价值追求的裨益。在此,以六篇相关稿件为例,与大家分享文章背后的故事,感受《法制日报》的精气神。
1999年:《浩浩长江盼立法》,为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首发声
1996年,我所在的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与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合作开展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于1998年申报了教育部课题。1999年9月,我参加了农工党中央长江上游水污染整治情况考察组,从四川泸州经重庆、湖北宜昌到武汉查看长江沿线的水污染整治情况,沿途看到的污染和破坏现状令人震惊。同去的长江水保局、国家环保局污控司的领导给我提供了长江全流域水资源保护现状资料,看过之后,更加难以淡定。
考察结束,我异常激动地写了一篇题为《关于长江话题沉重》的文章,以“近十天来,无论是在长江、嘉陵江上考察排污口的现状,还是沿江而下时看到的不尽的垃圾和油污,挥之不去的是沉甸甸的感触:沿岸垃圾割不断,重舟穿行浊浪间”开头,呼吁为长江流域制定综合性保护的法律。我在稿件中,对长江污染状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大胆提出了立法设想,说实话,对于这篇言词尖锐的稿件是否能够发表,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气。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投稿《法制日报》,没想到,我在第二天就得到了答复。该文于1999年10月19日见报,标题改为《浩浩长江盼立法》。这是《法制日报》发表的第一篇关于长江流域专门立法的文章,也是迄今发现的关于长江流域专门立法呼吁的最早文章之一。
回头再看这篇文章,不仅言辞激烈,而且设想肆意。可以说,正是有了《法制日报》的宽容与支持,我才把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坚持到了现在。
2007年:《用环境公益诉讼拯救长江水污染》,持续关注长江流域保护问题
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水法修订工作。我们将“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中形成的流域资源保护成果转化为水法中的“水资源保护制度立法建议稿”。我也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邀请,参加了“水法修订草案”的相关论证工作。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水法修订案,增加了水资源保护专章。这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的一个“意外”成果。
2003年,我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次联合3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长江法的议案》,经立案审查后被认为不具备立法条件。但我不想放弃,希望寻找新的机会和突破途径。2006年,申报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长江流域水污染司法管辖研究》,希望以此推动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立法及司法保护。
2007年3月的人大会议上,我接受采访时披露了这个课题。随后,接到了《法制日报》记者的短信,拟就长江水污染的司法保护进行专访。记者恳切地表示,她一直非常关注长江流域保护立法问题并已经申请了大幅版面。见到记者时,她告诉我选题已经批准。于是,有了2007年3月9日的《应当重视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和4月15日的《用环境公益诉讼拯救长江水污染》两篇专访。
我详细说明了构建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以司法解释方式为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开辟实践途径的设想,对公益诉讼制度、长江流域资源保护等发表明确观点和提出意见建议。
2016年:《长江立法到了历史最好机遇期》,精准把握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建设使命
2015年,借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东风,我带领的研究团队成功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长江流域立法研究》,再次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合作,对长江流域资源保护问题进行调研,对长江经济带建设初期出现的“大上项目、大建园区、大扩城市”可能导致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更加忧心忡忡。
2016年,我再次领衔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呼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长江。
这一年,《法制日报》记者和我约定,就长江保护立法问题进行系列采访。2016年5月10日,推出了《长江立法到了历史最好机遇期》《“谁来管长江”是立法最大难点》的专访。我呼吁“要以法律形式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在长江流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顶层设计”,提出了长江保护立法是中观层次的综合法、流域法定位,内容是系统解决与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关系最密切的防洪减灾、河道综合治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流域综合管理等问题的立法整体构想。并建议,以制定长江法为契机,跳出水资源保护的局限和部门利益的藩篱,为真正实现流域综合管理,流域水资源一体化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2018年:《长江保护法必须突破部门立法模式》,促进长江大保护立良法、求善治
2017年,我第三次领衔提出《关于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并附上了立法框架建议草案。2017年10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长江流域立法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性较强,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长江流域立法中认真研究,并予以充分考虑。”
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其中,长江保护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2018年11月,我以《长江流域立法研究》首席专家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长江法专家建议稿草案”。
2018年11月27日,《法制日报》推出了《长江保护法必须突破部门立法模式》的专访。我详细介绍了立法建议稿的内容。面对长江流域涉水管理的法律30多部,管理权在中央分属15个部委、76项职能,在地方分属19个省(市、区)、百余项职能的现实,要为长江立良法,必须在明确流域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构建长江流域治理新体制,建立综合决策机制、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市场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长江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审,有望在今年进入二审。据悉,我们的研究成果已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吸收。
这几篇关于长江保护立法的稿子及其背后的故事,只是我与《法制日报》情缘的缩影。更深的记忆是,这份报纸伴随着我“入法门”“做法学”的全过程。1980年9月,我进入北大法律系学习,《中国法制报》是一名从中学门到大学门的法科学生了解中国社会法律现象和法制动态的难得读物。那时候,会为了看到这份报纸而去阅览室“占座位”“抢报夹”,也会时常憧憬自己成为这份报纸的受访者和作者的未来。
40年斗转星移,《中国法制报》变成了《法制日报》、周报变成了日报,不变的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状况的全面展示、是法律人发表意见与建议的专业平台;法科学生变成了法学教授、读者变成了受访者和作者,不变的是对这份报纸的信赖、是发表法学观点和建议的优选平台。40载法律人生,已记不清接受过多少次《法制日报》的采访,却记得节假日的问候中,总是有《法制日报》的一代又一代记者;没有统计过在《法制日报》发表过多少篇文章,但从来会把《法制日报》作为发声的首选。如果说,友谊是时间之花、信任是专业之果;那么,《法制日报》的广阔平台、使命担当和执着追求,就是催生花朵和果实的肥沃土壤和阳光雨露。
祝《法制日报》生日快乐!愿《法制日报》生机盎然!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渠洋,张博,李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