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以下文章来源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雅安中院。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加强与审判实务界紧密合作,推进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
8月7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青衣沫水”杯环境资源法学征文及研讨会在雅安举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雅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局长朱涛,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程德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部主任、教授徐祥民以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省法学会部分领导,省高院环资庭相关负责人,攀枝花等11家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阳露昭主持。
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程德辉致辞。他指出,得益于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雅安在全国、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市委、市政府以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定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雅安生态底色厚实。此次活动在探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同时,将为雅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更多新的思路,也必将促进雅安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更多的新成效。
雅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管理分局局长朱涛强调,围绕建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园地共建先行区和体制试点建设示范区”目标,雅安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主动承接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试点工作。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司法部门深入推进机制落地落实,为绿美雅安建设提供优质、专业、有力的法治保障。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彩君表示,近年来,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持续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制、引领、示范作用,创新打造“1+8+N”基地建设模式,设立“环保旅游法庭”“集中补栽补种示范点”“生态修复放流点”等司法保护示范点,形成环资司法保护的矩阵效应。雅安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奋勇前行,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贡献更多雅安实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强调,此次环境资源法学优秀论文征文活动是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和有益实践,法官与专家学者的交流、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互动将进一步增强对专门化裁判规则的总结提炼,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法官的能力水平。
白宗钊副院长要求全省法院:
一是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绿色原则”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二是要强化问题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环境资源审判和专门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全力促进裁判规则的提炼和审判制度的形成。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继续深化环境资源专门机构建设,科学界定环境资源案件范围,实现环资案件归口审理,积极探索推进恢复性司法的有效途径,努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新局面。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祥民教授向此次征文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作者表示祝贺,并高度肯定此次活动取得的成果。他指出,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界与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的深度融合交流,一方面有利于梳理总结聚焦环境资源司法实务的重点、疑点、难点,为丰富和发展理论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另一方面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应该开阔思路拓宽视野,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以更好地服务环境资源司法实践。最后,徐祥民教授表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
此次活动还对“青衣沫水”杯环境资源法学优秀征文论文一、二等奖获奖作者进行颁奖,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分别围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刑事与污染治理”“修复性司法”专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8月6日,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与环境公共利益保护”这一主题举办两场培训讲座,为参训人员带来一场理论与实践结合、思维与智慧碰撞的法学盛宴。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部主任徐祥民教授以“我国《刑法》应当与‘污染事故罪’再告别”为题,从为什么《刑法》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不显、污染事故罪的模式缺陷、《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难以防止相关事故发生,难以实现其立法目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阳露昭教授以“《民法典》中的环境法条款及运用”为题,对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绿色原则”、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进行详细的解读和阐释。
背景材料:
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3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是研究会的会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近年来,研究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汇聚川内高校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学者以及来自21个地市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行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等实务部门的同志,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的科研工作者。
根据四川省法学会对直属研究会“实体化、实战化”的要求,研究会力求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不断创新运行机制,在创新学术研究、服务地方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研究会成员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法学会年度项目、四川省社科规划基金年度项目、四川省社科规划法治专项,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和实践创新课题项目20余项。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法学(海外版)》《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社会科学研究》《行政法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环境保护》《北京行政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获得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征文大赛二等奖3项,蔡定剑宪法学基金会二等奖1项,四川省社科联、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奖励多项。
研究会2名成员受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首批立法专家,2名成员受聘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名成员受聘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特聘教授,1名成员受聘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检察教官,2名成员受聘四川省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委员。研究会成员为地方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省律协举办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讲座30余次。
研究会成员先后参与《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的工作。研究会成员参加《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国土空间规划法》配套法规修改立法研讨会,为《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环境风险控制》《关于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表专家咨询意见。
研究会注重服务基层,将理论研究转化为实践成果,先后开展“四川环境法治进基层-崇州行”,“四川环境法治进基层-阿坝行”活动,分别建立了服务于工业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服务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两个“环境法治研究实践基地”。在工业园区的实践基地,主要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提供解决方案。在法院的实践基地,主要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的智力支持。
研究会注重与实务部门联合举办学术交流活动。2018年7月研究会与四川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四川律师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2019年11月研究会与四川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专委会联合举办学术年会,2020年8月研究会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青衣沫水”杯环境资源法学征文及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培训讲座。2019年,研究会获得四川省法学会优秀直属研究会称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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