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10月23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法律适用》编辑部
联合主办
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司法实践与理论研讨会
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
隆重举行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征文活动自2020年8月开始启动。
此次活动共征集到来自各大高校、各级人民法院的投稿论文两百余篇。经活动评委会评定,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5篇,二等奖论文10篇,三等奖论文15篇,优秀奖论文20篇,优秀组织奖6名(名单附后)。
研讨会采取“线下+线上”形式,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现场研讨会,其余获奖作者参加网络会议。未获奖作者如若想参加线上会议,请发邮件至zgfyhzt@sina.cn。
一、一等奖
1.巩固,浙江大学,《民法典绿色原则司法适用初探》
2.代杰、徐建宇,天津大学、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民法典〉环境污染与生态破环责任:原因行为导向与双轨机制适用》
3.陈洪磊,吉林大学,《民法典视野下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
4.陈学敏、秦天宝,天津大学、武汉大学,《〈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范基础、功能定位及适用限缩》
5.朱慧军,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人民法院,《绿色原则在民事裁判文书中的说理运用》
二、二等奖
1.徐忠麟、宋金华,江西理工大学,《民法典视域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完善》
2.丁晓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范围的扩张与完善》
3.林潇潇,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法律类型的“污染者”》
4.谢海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条款的构造性解释及其分析》
5.李华琪、潘云志,河海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研究》
6.马密、黄荣、常国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实践样态与优化路径》
7.冯汝,天津师范大学,《〈民法典〉绿色条款的体系化适用研究》
8.梁勇、朱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法律适用研究》
9.范兴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法典背景下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的完善》
10.黄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法典背景下环境资源合同案件中合同效力认定规则之完善》
三、三等奖
1.孙宝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绿色”规范语境下审理合同案件的理念调整与规则适用》
2.程飞鸿,复旦大学,《论〈民法典〉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条款》
3.徐阳,最高人民法院,《论绿色民法典下的环境侵权发展方向》
4.王晓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侵权中的司法适用》
5.梅宇、张哲,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绿色民法典”时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衔接规则的检讨与完善》
6.牛佳雯、朱建娜,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环境侵权诉讼中陪审员事实审改革路径探究》
7.洪泉寿,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的规范构成》
8.“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实证研究”项目组(房绍坤、孙彦东、温旭伟、韩君超、马瑞聪),吉林大学,《合同编视角下绿色原则司法适用的体系展开》
9.陈幸欢,江西财经大学,《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的规则厘定与规范路径》
10.王世进、杨静佳,江西理工大学,《绿色原则视阈下环境侵权私益与公益救济的协调》
11.张蕾,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司法保障》
12.潘冰心,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履行绿色规则的规范分析》
13.陈禹衡,东南大学,《〈民法典〉背景下野生动物类犯罪的侵害法益研究》
14.黄大芬,安徽大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统筹监管研究》
15.乔刚、娄玲,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典“绿色原则”司法适用对策研究》
四、优秀奖
1.张明、余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程序中环境侵权债权实现之司法策略》
2.王显波,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论绿色原则在环境资源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
3.张朝阳、张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绿色原则规范下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问题探究》
4.李智湄,中国政法大学,《扩张与限缩:民法典时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5.李征,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绿色原则在民事审判中的司法适用图景》
6.刘宝、刘先辉、吴爱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
7.徐晓双、高丹丽,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采光权纠纷定损若干问题研究》
8.董威颉、杨崴、荆向丽,中原工学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论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9.杨雪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民法典〉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市场化的保障与适用》
10.龚芳、彭群健,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绿色原则对实现物权的影响》
11.赵世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法典背景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探析》
12.王立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编绿色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13.朱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14.焦奎阳,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与赔偿范围》
15.李燕,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民法典绿色原则与环境资源司法》
16.郭振旗,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浅谈合同编绿色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17.程光,武汉大学,《论绿色原则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展开》
18.周丽、娄云丽,河南省信阳市商城人民法院,《厘清、归整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为民法典绿色条款保驾护航》
19.冉崇高,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论民法典背景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损失”的正确适用》
20.李淇耀,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法典〉时代背景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人顺位构建》
五、优秀组织奖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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