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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金瑞林教授环境法学发展基金承办的“第五届瑞林·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本次会议共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华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杂志社(排名不分先后)等近二十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青年学者和博士生参加。本届会议围绕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背景下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机制的挑战与应对”这一主题展开,分为“环境法学研究:问题与方法”、“环境法学研究的国际视野”、“环境法青年学者的成长经验”、“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四个单元分别进行研讨。本次会议得到了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支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致开幕辞
在第一单元“环境法学研究:问题与方法”中,与会博士生针对环境法学研究的选题与研究方法进行了讨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孙海波老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忠利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潘佳老师、郑州大学法学院梁增然老师分别对发言进行了点评。
主题发言
在第二单元“环境法学研究的国际视野”中,全体参会人员出席了“各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国际研讨会”,聆听了国内外专家关于“各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历史与经验教训”的主题报告,并与国内外专家进行了交流。
博士生代表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及北京大学汪劲教授合影
参会博士生在“各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国际研讨会”上合影
在第三单元“环境法青年学者的成长经验”中,重庆大学法学院焦艳鹏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巩固副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副教授四位环境法学界的青年才俊分享了各自从事环境法学习与研究的经验,并与参会博士生就环境法研究的选题、研究方法、博士生的学习规划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全程参与对话,并对本阶段进行了总结。
对话会现场
博士生代表提问
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作总结
在第四单元“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中,参会博士生对博士论文的写作、学术研究的选题、论文发表、各高校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模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当前环境法博士生自身存在的法学功底薄弱、跨学科知识欠缺、外语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自我反思,对未来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机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部分博士生代表交流发言
本届博士生会议为全国各高校的环境法博士生提供了良好的交流机会,研讨内容基本体现了当前环境法学博士生的学术偏好,乃至未来环境法学研究可能的发展趋势。本届博士生会议对现有博士生培养机制的充分反思,也将有助于推动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机制的进一步改革。
北大环境法学师生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合影
第五届瑞林·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的成功召开,全面展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科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的风格与担当。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北大瑞林·环境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得到了环境法学界的广泛认可,被与会嘉宾誉为“环境法领域的黄埔军校”。北大环境法学科今后将继续努力,为推动我国环境法学博士生的培养,乃至中国环境法学界的成长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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