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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宪法与环境法对话会:聚焦绿色发展、环境权、环境法典
主办: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承办:西南政法大学
2021年5月29日/重庆
2018年3月11日,现行《宪法》将“生态文明”、包含绿色发展在内的“新发展理念”以及“美丽中国”等明确写入宪法,标志着宪法生态文明规范体系以及宪法上第五个国家基本制度即生态文明制度的形成。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新的法典化时代的到来。我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征程中取得了长足发展。
近年来,宪法学、环境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一道以开展部门法学科对话的形式探索和解答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找中诸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随着环境宪法时代的到来,环境法学与宪法学的对话与交流尤显必要和重要,增进宪法与环境法的融会与贯通已成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以来党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以法治方式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一步。为了深化宪法学和环境法学之间的对话交流,在第一届对话会的基础上,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于2021年5月29日(周六)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第二届宪法与环境法对话会”,研讨主题如下:
1.绿色发展
2.环境权
3.环境法典
参会者请于2021年5月9日前提交会议回执(请下载附件)到联系人邮箱。
会议联系人:张翔;秦天宝;徐以祥;
张震(13098741453,cqzhangzhen@126.com)。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西南政法大学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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