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会议论坛,每年举办一次。论坛自2007年开始试运行,2009年正式运行,先后由重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贵州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贵阳学院、兰州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宁夏大学等多家单位承办。论坛始终以西部大开发中的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主题,几年来取得了较大成就,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反响很大,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
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由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地点定为青海民族大学。现将会议的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
青海民族大学
2.承办单位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青海省法学研究所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
3.协办刊物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二、会议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建设与生态空间治理”。
会议设以下子议题:
⑴自然保护地法的基本理论;
⑵国土空间治理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⑶自然保护地立法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⑷生态空间治理与地方环境法制建设;
⑸其他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7月17日(如有变动,以正式通知为准)。
会议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报到时间与地点:2021年7月16日13:00开始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7月18日离会。
四、会议参加人员
参会人员为正式获邀代表,省外代表拟定为20人,省内代表拟定20人,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成员、环境资源法学界的专家学者、青海省和西宁市相关政府机构领导、高校教师及学生
五、会议活动安排
会议包括开幕式、主题发言、互动研讨等环节。
凡参加本届会议者原则上应当提交相关的最新学术论文,并请于2021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anyun68@126.com董正爱),邮件主题为:202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论坛+机构名称+姓名。
安排会议发言人的发言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会议费。会议承办单位承担受邀代表参会期间的餐饮费用,受邀代表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七、会议联系人
1.会务联系
联系人:吕金鑫13639781519,邮箱:jinxin.lv@163.com
请各位代表于2021年7月5日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能否参会,并告知抵达西宁交通信息。
2.秘书处
联系人:董正爱13658336577;李一丁18508500617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律专业委员会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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