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向全体党员、理事、会员发出了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的号召。我们将以专栏形式陆续推送各位专家的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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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民,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百年成就决议》)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做了系统总结,对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都有重大意义。
《百年成就决议》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章(第四章)全面总结了自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带领全中国人们取得的伟大成就。《决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一总结反映了十年来采取的关键措施,取得的突出成就,实现的重大飞跃,反映了十年来的工作及其伟大成就在新中国建设历史上的地位和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章从十三个方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其中第六个方面是全面依法治国。这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伟大业绩。非常明显,在我们党的百年历史上,最近十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上,也是在法治国家建设、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最大。这十年,党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十年,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十年,党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百年成就决议》用以下这段话概括十八大以来在全国依法治国方面的总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过去十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创造了法治建设的辉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思想,按照法治固有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特性,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擘画,我们需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用法治的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的美好愿景。党的十六大指出了中华民族继续前行的复兴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党的十七大继续高扬“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的旗帜,赋予“伟大复兴”更多内涵,其中包括“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3】。到党的十八大召开时,我们党对民族复兴伟大事业做出如下判断:“经过九十多年艰苦奋斗”,“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进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展现出光明前景”【4】。党的十九大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是充满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5】。”
是的,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醒大家的那样:“行百里者半九十”【6】。要最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需要为走完最后十里准备好充足的盘缠、重要的器械和攀登的勇气。
如果说推翻三座大山夺取全国政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基本的政治条件;填补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建成经济发达的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准备了必要的经济条件,那么,将复兴梦变为伟大复兴的现实还需要中华民族继续练好内功。如果把提供基本政治条件看作是实现复兴的第一步,把准备必要的经济条件看作是实现复兴的第二步,那么,将复兴梦变为复兴的现实的“练内功”就是实现复兴的第三步。走完第一步,我们靠的是“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7】;走完第二步,我们靠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8】的方略。要走好“第三步”,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依靠法治,也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郑重选择的全面依法治国。
自十五大提出复兴梦想,在我们党的政治谋略中一直存在相伴生长的两项战略部署,即民族复兴和依法治国。对这两项部署之间的关系可以大致归纳为:依法治国是“全面复兴”战略的必要战略部署,是确保“全面复兴”战略胜利实现的不可缺少的战略力量投送。在“全面复兴”与依法治国两大方略中,“全面复兴”是目标,依法治国是手段。对两者之间关系可以进一步浓缩为: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复兴”的手段。
党的十九大既看到了民族复兴即将实现的曙光,也对拥抱复兴的看起来近在咫尺的那段道路上可能出现的艰难险阻有充分的估计。民族复兴,不是没有矛盾的自我康复、体质增强,需要化解来自“国内”的尖锐矛盾。民族复兴,不是顺风顺水的漂流,必须战胜来自国门之外的干扰破坏,趟过由全球性的或区域性的国际形势造成的急流险滩。一句话,为了“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9】。
通过怎样的“伟大斗争”才能实现“全面复兴”的“伟大梦想”呢?按照十九大报告关于“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10】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从开展“伟大斗争”到实现“伟大梦想”,主线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努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下简称国家治理现代化)。简略的表达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个正确判断,是被实践了的战略决断。“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离开这个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就不可能实现“伟大梦想”。我们为实现“伟大梦想”所做的一切努力必须以这一“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出发点,在这个“政治前提”下展开,在这个“制度基础”上展开。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完善制度推进现代化决定》)明确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11】。
然而,仅仅有“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会自然实现。中华民族“全面繁荣”需要在已经建立的“根本政治前提”下、“制度基础”上战胜艰难险阻;迎接来自国内外的挑战需要发挥“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的优势,战胜干扰破坏,涉过急流险滩。在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前提”下、“制度基础”上的奋斗,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役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完善制度推进现代化决定》所说的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12】。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13】就是宣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役已经进入攻坚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完善制度推进现代化决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4】这段话,尤其是其中的“主轴”、“更加突出的位置”等定位,充分表达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实现民族复兴的“决定性意义”。要打赢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战役需要建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助推器——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之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朝霞就将铺满中华大地。
怎样才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提供保障呢?答案是:实现法治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一定是以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5】为重要制度支撑和基本治理手段的现代化。
通过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析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部署的精神内涵,就可以发现这个答案。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文件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第一次明确表达出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决定》规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包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规定正式树立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我们注意到,在中共中央第一次树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中,法治的颜色非常抢眼。《决定》为推动实现这个“总目标”规定了“六个紧紧围绕”。其中的第二个是“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为核心的第六个“紧紧围绕”要求实施的改革包含“依法执政”这一法治要求。以“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内容的第一个“紧紧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为内容的第四个“紧紧围绕”等,【16】虽然没有出现明确的“法治”或“依法”等措辞,但那些改革都离不开法律这种手段和法治这种治理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共设16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说明,第二章至第十五章(习近平总书记称其为“部分”或“条”)“构成第二板块”,是《决定》的“分论”。“分论”的14章“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6个方面,具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17】。在这6个方面的部署中,政治方面的部署占了3章,其中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第八章)、“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九章)、“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第十章)【18】。这三章,也就是三个方面的部署,都是对法治建设的部署或与法治建设有关的部署。根据这些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结论: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动的全面深化改革以法治建设为重要建设内容,《决定》设定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的实现以法治的进一步加强为必要条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规定表达了这份《决定》的设计意图——通过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该《决定》规定的“总目标”包含两个层面的目标,一个层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法治建设。另一个层面,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通过法治建设促成的建设目标。《决定》规定的“总目标”,在法治建设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而在政治层面,还有法治不能容纳的内容,那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把这两个层面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体系是“总抓手”【20】的判断联系在一起,法治体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两者之间的手段和目的的关系【21】就更加清晰可见了。
在十九大报告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出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中。这说明它们同属于一个思想体系。至于同属于一个思想体系的这两项思想主张之间的关系,《报告》也提供了解题的信息。《报告》给2020年到2035年规定的奋斗目标包含以下内容:“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这是属于政治建设的目标。这个目标中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属于政治建设目标中的法治建设目标,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则属于政治建设方面的总括性目标。对作为“政治建设目标中的法治建设目标”与“政治建设方面的总括性目标”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做如下判别:法治建设目标是支持总括性目标的子项目,就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也属于“政治建设方面的总括性目标”的子项目一样。按照这个判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是具有最后性的目标,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则是支持最后目标的手段性目标。
在2020年11月16日到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得到了更加清晰的表达。会议文件中的一句话是:“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应该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所具有的特性,而国家治理的这些特性能否取得要靠“全面依法治国”来“保障”。会议文件还有一句话。这句话说:“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22】。国家治理能否实现现代化决定于它的“依托”是否现代化或是否合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如果我们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讲话等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期望称为法治的现代化,那么,就可以对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做如下概括,即通过法治的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依托”,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保障。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早日得圆,为了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水平现代化,我们必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尽早实现法治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3-14页。
【2】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载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19页。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胡锦涛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12、659页。
【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页。
【8】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1页。
【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5页。
【1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5-17页。
【1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4页、第1-2页。
【1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5页。
【1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4版。
【1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4版。
【15】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成,可参阅徐祥民、孙喜雨著:《法治体系的构成及其时代价值》,《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0年第6期。
【1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5页。
【17】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理论学习》2013年第12期。
【18】《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8-38页。
【1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
【20】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理论学习》2014年第12期。
【21】法治体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手段-目的关系”是内嵌于前述依法治国与“全面复兴”的“手段-目的关系”之中的。
【22】《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11月1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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