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来源: 责任编辑:秘书处
(一)宗旨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是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于1999年成立的。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专业研究会,是从事环境资源法的科学研究、教学、法制工作人员和环境资源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术团体。研究会的会址与秘书处均设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11年,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和“中国法学会已组建并开展活动的研究会依法到民政部注册登记”的要求,在中国法学会和民政部的指导下,本研究会开始办理社团法人注册登记的有关事宜,并将名称调整为“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Society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Law,英文缩写为CSERL)。后因种种原因,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登记注册中止至今。
(二)历史沿革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于1999年在武汉成立(1999年11月22日召开全国环境资源法学代表大会)。第一届学会会长是中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副会长兼秘书长蔡守秋教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国土资源部原法规政策司司长甘藏春、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北京大学教授金瑞林(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马骧聪(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乾刚。研究会聘请曲格平(时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侯捷(时任全国政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解振华(时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李元(时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邹永川(时任原国家土地局局长、中国土地学会会长)、文伯屏(已故,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肖隆安(武汉大学教授)等为研究会顾问。
2004年7月,在重庆市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期间,在中国法学会的主持下,进行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的合并,并成功地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是蔡守秋教授;副会长有孙佑海、甘藏春、杨朝飞、吕忠梅、陈德敏、王曦、王树义、王灿发、陈泉生、徐祥明、张梓太、周柯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是马骧聪教授。秘书长是李启家教授。
2009年8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理事会换届大会在昆明举行。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副会长有王曦、王灿发、王树义、王振江、孙佑海、刘永范、吕忠梅、陈泉生、陈德敏、杨朝飞、张梓太、周珂、赵伟、徐祥民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是马骧聪教授。秘书长是李启家教授。
2012年6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即将向中国民政部登记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宣布了即将向中国民政部登记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顺利实现了从中国法学会向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转型。第一届理事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副会长有王树义、王灿发、周珂、吕忠梅、孙佑海、陈德敏、王曦、张梓太、徐祥民、陈泉生、李启家、李挚萍、曹明德、郑少华、高利红、王文革、刘志坚。学术委员会主任是马骧聪教授。秘书长是秦天宝教授。
2017年8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换届大会在石家庄举行。全国政协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教授当选为会长,于文轩、王曦、王文革、王明远、王树义、刘志坚、孙佑海、杜群、李启家、李挚萍、汪劲、张梓太、陈德敏、周珂、郑少华、秦天宝、徐祥民、高利红、黄辉、曹明德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是蔡守秋教授。秘书长是秦天宝教授。